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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地方饮食服务业

第五节 地方饮食服务业



  

  一、饮食业
  1955年前饮食业饭店,酒店均由个体和私人股份经营。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变为公私合营
或合作经营。有永发园、二合顺、三八店、华美春、兴顺园、南香春和光荣路等七家饭店,有
从业人员24人。1960年又增加了东林春、太和园、松竹梅、红旗饭店。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农
副产品供应紧张,饮食业需要的粮油和肉蛋禽及蔬菜货源不足,饭店经营品种减少。

  从1963年起,市场形势好转,饮食业货源得到改善,一方面增设网点,一方面努力改善经
营方法,恢复传统小吃煎饼、果子、麻花、豆腐脑、锅烙、火灼、家常饼、糖酥饼、吊炉饼、
原笼包子、蒸饺、水饺等,同时提高煎炒、烹、炸、熘、烧、爆、拼盘等菜的质量,全区饮食
业经营的主食,菜肴120余种,一应俱全,生意兴隆。

“文化大革命”时期,饮食业在破“四旧”冲击和在为工农兵服务的口号下,取消高档名
菜和包办酒席,有的饭店改为小吃部,使营业额下降,经济效益下滑。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改革开放”的方针指引,区内饮食业在巩固发展集体
经济的同时,又发展起个体饭店,到1990年末全区办起城乡个体私营饮食业544户,从业人员1
149人,拥有资金232万元,营业额达712万元,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理发业

  区内服务业除饮食业外,主要是理发业,解放前及解放初期,理发业主要是私人个体理发,
直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组织起合作理发店,全区共有8处理发店,有从业人员190
人,到1985年末有8处,即龙华、站前、南浦、光荣、铁东,龙华理发培训中心、通东、北局
宅、浴池理发店等。共有职工100多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理发又有迅速发展,到
1990年末全区城乡共有私营理发店294户,年营业额180万元。

  三、旅店业

  区属旅店业仅有一家,其前身是一亏损饭店—庆红饭店,因经营管理不善,经1983年整
顿后仍亏损,于1985年4月转行,9月30日成立了双齐旅店,使用面积200平方米,设客房9间,
床27张,职工9人(其中退休3人)每个客房备一台黑白电视机,年收入27216元。为扩大经营,
1987年5月,增加了固定资产,使用面积扩大到808平方米,客房17间,床位40张,又购置黑白
电视机17台,年收入60480元,有固定资金30000元,流动资金15000元,有职工17人。1989年,
出席市服务公司系统的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