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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储蓄

第六节 储蓄


  
  

  因资料缺乏只记载邮政储蓄。邮政储蓄始于清末,1945年,日伪投降时业务停办。1986年
7月,恢复办理邮政储蓄业务。

  一、储蓄网点

  1920年,邮政局设储金组。1932年7月,业务停办,网点撤销。东北沦陷时期,恢复管理
储蓄业务,在火车站邮政东支局办理储蓄业务。1945年日本投降后,业务停办。

  1986年7月1日,铁锋地区邮电支局开办邮政储蓄业务,在龙华路邮电支局设储蓄点,9月1
日铁东支局开办储蓄业务。

  二、业务种类

  龙华路邮电支局在开办邮政储蓄业务时,储蓄的种类有定期和活期两种。定期分3个月、6
个月、1年、3年、5年、8年期和整存整取与零存整取。1987年后,开办了定期定额,异地存取
代办保险种类,为发展业务开展了有奖储蓄,采取了委托、集邮有奖储蓄、电话有奖储蓄等方
式。

  为广泛集聚社会闲散资金,回笼货币,支援国家经济建设,满足广大储户多种形式储蓄的
要求,从1989年6月1日起,开办了3个月、9个月两种定期整存整取储蓄业务,月利率分别为6.3‰
和8.4‰。增办500元以上大额定期存款,利息在同期储种月存款利率基础上上浮5%—10%。
9月,按照省邮电管理局《关于利用公众电报在省内试办邮政活期储蓄异地存取业务的通知》,
在省内首批试办邮政活期储蓄异地存取业务。

  1990年1月1日,按上级业务部门通知,邮政储蓄业务由邮政部门自办,归邮电部统一管理,
业务上接受人民银行指导,至此,邮政储蓄业务种类参照银行现行储蓄种类办理,利率随国家
统一调整。7月1日至9日,龙华路和铁东邮电支局开办了国库券还本付息业务。8月21日,按上
级规定,调整了储蓄存款利率,长期存款户由原年利率12.24%下到10.62%,活期存款户利率
2.88%下调到2.16%。

  三、管理

  按照省邮电管理局的要求,对于储蓄业务人员必须坚持“岗前培训制度”、“储蓄会计核
算办法”、“邮政储蓄质量管理办法”、“邮政储蓄安全保卫制度”。加强了储蓄资金管理,
配置了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了“存极根登记簿”、“卷票登记簿”、“查根登记簿”、“差错
登记簿”等岗位责任制,促进了生产效率的提高。

  1989—1990年,邮政储蓄工作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形势下,以“巩固、完善、提高、
发展”为指导思想,抓经营促发展,抓管理求效益,保证了邮政储蓄业务的稳定发展。先后制
定实施了《邮政储蓄质量管理办法》、《邮政储蓄业务档案管理办法》、《邮政储蓄监督检查
范围、内容、时限》和《邮政储蓄业务、会计会审办法》等规章制度。在1990年连续两次下调
利率、平均单点吸储额131万元的点多额少的情况下,邮储部门搞好市场调查和预测,进行经
营分析,采取活期奖储蓄、活期储蓄异地存取和上门服务、全员揽储的办法,保证了邮政储蓄
业务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