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
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六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3年12月15日召开,会议代表115人。会议通
过四项决议:1、大力开展国家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宣传;2、广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
继续开展冬季防疫工作;3、搞好拥军优属。
会议审理提案1461件。会议选举崔耀墀为区长,韩秀芳(女)为副区长。选举崔耀墀、韩秀
芳(女)、廉永恒、王增祥、周永才、梅荣珍(女)、陈志刚、赵力军(女)、李秀芳(女)、吴国志、
王淑清(女)、苏金池、王洪林、李宝玉、郭洪元、佟明文等为政府委员。
二、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铁东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2月召开。
三、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铁锋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8年5月9日召开。和平人民公社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
次会议,于1959年7月4日召开,会议代表71人。任中浩作《鼓足干劲,广泛深入开展全民性的
增产节约运动,为实现1959年继续大跃进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任中浩为社长,裴树
勋、张元明为副社长。选举王文思、申铁恒(女)、刘宝均、关兴芳、张丹、邹有仪、祝久安、
纪信鹤、张新民等为委员。
火车头人民公社第三届三次会议,于1960年4月27日召开,会议代表83人。夏志杰作工作
报告。会议期间,原公社社长王贵武、副社长焦永芳、刘永义因并因工作调动提出辞职。选举
贾鹤来为社长,夏志杰、王广耀、王增祥为副社长。
四、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四届一次会议铁锋人民公社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0年12月5日召开,会
议代表119人,宋金生作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宋金生为社长,王金、路宝林、丁力、白绍璞为
副社长。选举汪光富、张万玺、汪志国、张庆发、徐殿文、王淑靖(女)、王金榜、石玉华(女)、
崔雪斌(女)、赵金城、周传龙、杨成祯、刘宝善、黄灵秀、刘喜珍(女)等人为人民委员。
和平人民公社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0年12月9日召开,会议110人。裴树
勋作《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深入开展以粮、钢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为全面超额完成1960
年各项任务和争取1961年持续跃进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刘元义为社长,裴树勋、高
原、李亚轩、慕成海为副社长。
选举于殿甫、王文思、申铁垣(女)、齐艳华(女)、刘宝均、刘桂兰(女)、纪信鹤、崔昌录、
陈喜廷、董万良、铁冲等为人民委员。
火车头人民公社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0年12月13—15日召开,会议代表
120人,夏志杰作工作报告。会议选举王化一为社长,夏志杰、王广耀、王增祥、温志德、宋
玉田为副社长。选举刘玉华(女)、刘淑环(女)、田雨楼、安仪生、朱国藩、李占元、李树荣、
李振发、赵继生、凌凤桐、郭富荣(女)、张缓三、张玉兰(女)、杨广普等为人民委员。
四届二次会议铁锋人民公社(铁锋、和平、火车头3个人民公社合并后称铁锋人民公社)第
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61年11月27—29日召开,会议代表284人。丁力作《高举
三面红旗,团结一致,艰苦奋斗,争取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张立业
为社长。会议决定车辆工厂、铁路局、和平厂任原铁锋公社社长宋金生、副社长路宝林、火车
头公社社长王化一、和平公社社长刘元义等主要领导不再兼任公社的领导职务。
铁锋人民公社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62年6月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6
人。丁力作工作报告,会议选举马景权为社长。
五、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五届一次会议铁锋人民公社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3月26—28日召开,
会议代表160人。中共铁锋人民公社委员会书记处第一书记朱国藩作《充分发动群众,更广泛
更深人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讲话。社长马景权作《铁锋人民公社委员会工作报告》。会
议选举马景权为社长,李耕畲、丁力为副社长。选举朱国藩、邹有仪(女)、齐逢江、朱群(女)、
路宝林、李延勋、矫一民、白绍璞、沈其华、张庆发、郭富荣(女)、刘万宝、凌凤桐、申铁
垣(女)、尹根元、李振发、赵德海、张金榜、黄录秀、郭景兰(女)等为委员。
五届二次会议铁锋人民公社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63年11月12-13日召开,
出席会议代表158人。党委书记谷成云作《当前形势与任务》的重要讲话,马景权社长作《全
社动员起来,继续深入地进行社会主义阶级教育运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为实
现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选举高原为副社长,补选谷成云、沈玉香(女)、
孙建帮为委员。
五届三次会议铁锋人民公社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64年5月20—30日召开,
出席会议代表152人。马景权社长作《更高地举起毛泽东思想红旗,进一步加强街道工作,促
进街道家庭革命化》的工作报告。
五届四次会议铁锋人民公社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64.年12月24—26日召
开,出席会议代表119人。李耕畲副社长作《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以阶级斗争为纲,全面加
强街道工作,进一步促进街道居民革命化,为支援工农业生产新高潮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
议选举王生为副社长,刘东志为法院院长。
六、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六届一次会议铁锋区人民公社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5年12月7—10日召
开,会议代表144人。李耕畲副社长作《更高地举起毛泽东思想红旗,全面加强政权建设,促
进工农业生产新高潮持续发展,为实现第三个五年计划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于连贵
为社长,李耕畲、王生为副社长,刘东志为法院院长。选举尹根元、申铁垣(女)、关兴芳、朱
明堂、刘万宝、齐逢汇、谷成云、沈玉香(女)、周燕生、宫长云(女)、邹有仪(女)、矫一民、
高子梅(女)、凌凤桐、董茄佑、孙建帮、赵德海、张明、路宝林、霍令霞等为人民委员会委员。
七、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7年1月28日,铁锋区人民公社党、政机关被“造反派”群众组织夺权,由临时接管委
员会掌握一切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受到严重冲击,宪法、法律和人民民主权利受到践踏,
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活动被迫停止,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被革命委员会取代。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根据中央1977年10月召开的省(市)自治区组织部、统战部部长会
议精神,决定将铁锋区革命委员会排在铁锋区人民代表大会序列,称之为铁锋区第七届人民代
表大会。
八、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八届一次会议铁锋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5月26—30日在齐铁南文
化宫大剧场举行,会议代表213人,区政协委员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中共齐市
铁锋区委副书记王金致开幕词。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革委会主任于连贵所作的《铁锋区革命委员
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刘东志作的《铁锋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刘
兴发所作的《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齐市铁锋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
次会议》和一些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王金为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王生、李洪业、雷东升、
柴发信为副主任;选举于连贵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李耕畲、关兴芳、杨寿昌、尚东海、孙文生
为副区长;选举刘东志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兴发为区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刘万年等14人为铁
锋区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选举于连贵等80人为出席齐齐哈尔市第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的代表。
会议通过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单。会议收到提案2 012件,其中属于市政建设和房产
方面的602件,工业和交通方面的127件,财贸方面的402件,文教卫生方面的254件,知青、劳
动安置方面的186件,政权建设和公安方面的217件,其它方面的120件。
会议根据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从1980年5月30日起,将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革命委员会改为齐齐哈尔
市铁锋区人民政府,会议闭幕后,正式成立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副主任雷东升致闭幕词。
八届二次会议铁锋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1年6月27—30日在齐铁南文
化宫大剧场举行,出席代表213人,区政协委员及区直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东升致开幕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区长李耕畲作《政府工作报告》,
副区长杨寿昌作《关于抓好人民生活方面十件大事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东升作
《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刘东志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
刘兴发作《齐市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还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第八届人民代
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抓好人民生活
方面十件大事的报告、加强社会治安进一步整顿好社会秩序的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决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免去王金铁锋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决定,补选雷东升为区人大常委会主
任,会议通过关于免去于连贵铁锋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补选李耕畲为铁锋区人民政府
区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柴发信致闭幕词。
八届三次会议铁锋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2年2月23—26日在齐铁南文
化宫大剧场举行,出席代表213人,区政协委员及区直各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柴发信致开幕词。会议听取审议副区长关兴芳作《齐市铁锋区人民政
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雷东升作《铁锋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刘东
志作《铁锋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兴发作《铁锋检察院工作报告》,副区
长杨寿昌作《铁锋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人民代表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和铁锋公
安分局局长邹清生《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报告。会议作出对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
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工作报告、提案处理情况报告的决议。会议还免去王金、马明和(女)
铁锋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区人大常务委员、副主任王生致闭幕
词。
八届四次会议铁锋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3年5月14—17日在和平厂文
化宫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13人,区政协委员及区直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副区长孙文生作《齐市铁锋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
耕畲《铁锋区第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刘东志作《铁锋区人法院工作报
告》、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兴发作《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铁锋区人民政府关于第八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民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根据上述报告,作出了相应
的决议。
会议通过免去雷东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免去李洪业、王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职务的决定。会议还通过免去李耕畲铁锋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会议补选李耕畲为铁
锋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仁杰、关兴芳、杨寿昌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会议补选孙文生为铁
锋区人民政府区长;会议选举李耕畲等80人为出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九、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九届一次会议铁锋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5月14—18日在齐铁南文
化宫举行,会议代表267人,区政协委员及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区人大常务副主任关兴芳致开幕词。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孙文生所作的《铁锋区人民政府
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耕畲所作的《铁锋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
法院院长刘东志所作的《铁锋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铁锋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一些相应
的决议。会议选举李耕畲为铁锋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柴发信、关兴芳、杨
寿昌、刘东志、王海珍为副主任;会议选举苍万琦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梁玉林、张明、王本荣
、范希群为副区长;选举齐逢江为区人民法院院长;于殿臣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选举
吴树明等15人为区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通过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名单。
会议收到提案625件,其中属于区职权范围内的323件,工交、农业方面6件,财贸方面的
35件,教育方面的3件,城市建设方面的120件,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方面的86件,政法方面的
16件,计划生育方面的7件,其它方面的50件,转属市有关部门和地区各企业内部的提案200件,
不符合立案要求的102件。
九届二次会议铁锋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4月23—26日在齐铁南文
化宫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67人,区政协委员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大会。
会议听取审议代区长梁玉林作《站在改革前列,搞活城乡经济,把我区两个文明建设推向
前进》的政府工作报告、区人民政府制定的《铁锋区一九八五年创建精神文明区的实施方案》
和《关于五年内在全区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规划》的书面报告,听取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耕畲作《铁锋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齐逢江作《铁锋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区检察院检察长于殿臣作《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铁锋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经审议,批准上述报告。会议作出《铁
锋区一九八五年创建文明区实施方案的决议》和《关于加强法制教育在五年内基本普及法律常
识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批准苍万琦辞去铁锋区人民政府区长的决议,选举梁玉林为铁
锋区人民政府区长。大会号召全区人民要团结一致,同心同德,继续沿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来所指引的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锐意进取,勇于改革,敢于创新,为把铁锋区建成文
明区而努力奋斗。
九届三次会议铁锋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8月5—8日,在齐铁南文化
宫剧场举行,出席代表267人,区政协委员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代区长王富臣作《振奋精神,坚持改革,继续把我区的各项工作推向前进》的政
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耕畲作《铁锋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齐逢江
作《铁锋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于殿臣作《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铁锋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教育情况的报告》和《九届人
大二次会议提案办事情况的书面报告》,经审议通过上述各项报告。会议通过梁玉林辞去区长
职务和于殿臣辞去检察长职务的决定。会议通过关于罢免张明副区长职务的决定。选举王富臣
为铁锋区人民政府区长,高富为铁锋区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要求,为保证“两个文明建设”顺
利进行,区政府要不断加强区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为“四化建设”搞
好服务。
九届四次会议铁锋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7年4月25—28日在和平厂火
星文化宫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64人,区政协委员和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王富臣作《团结奋斗,创新求实,努力加快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的进程》
的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耕畲作《铁锋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齐
逢江作《铁锋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高富作《铁锋区检察院工作报告》。大
会还审议了《铁锋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经审议,
批准了上述各项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会议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关兴芳、刘东志辞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
决定,补选尚东海、靳玉芳(女)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会议强调,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
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十届一次会议铁锋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9年10月19—21日,在车辆
工厂文化宫二楼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54人,区政协委员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
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耕畲致开幕词。会议选举李长有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海珍、邱兆
龙为副主任;选举吴峰等16人为铁锋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王富臣为铁锋区区长;选
举王广普为铁锋区人民法院院长,高富为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选举李长有等42人为出席齐齐哈
尔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通过铁锋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名单;会议通过了《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
会关于议案的暂行办法》。新当选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长有致闭幕词。
十届二次会议铁锋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3月29—31日在齐铁第一
工程处俱乐部大会场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54人,区政协委员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海珍致开幕词。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王富臣作《以深入改革为动力,
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题的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长有作《铁锋区人大常
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王广普作《铁锋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高富作
《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上述各项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按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定出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本着精简、
统一、效能的原则,改革工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下放权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
意为人民办实事。会议号召全区人民紧密团结、振奋精神、为富庶文明的城区做出更大的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长有致闭幕词。
铁锋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9年3月29—31日,在铁锋区办公大楼六楼
大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54人,区政协委员、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王富臣作《深化改革、突出重点,迈开振兴铁锋区的新步伐》为题的
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张凤祥作《铁锋区1988年至1992年经济发展规划(草案)的报告》,财政
局局长赵树宽作《关于1988年财政执行情况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主任李长有作《铁锋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王广普作《铁锋区人民法院工作报
告》,区检察院检察长高富作《铁锋区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还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
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提案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议批准上述各项工
作报告,并作出关于《铁锋区1988—1992年经济发展规划的决议》和一些相应的决议。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要在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统一思想,统一目标,
统一步调,为全面完成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努力奋斗。
十届四次会议铁锋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0年3月27—30日在铁锋区办
公大楼六楼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代表54人,区政协委员、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部
分市人民代表和离退休人员87人列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海珍致开幕词。会议听取审议区长王富臣作《振奋精神,扎实工作,
努力完成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为题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长赵树宽作《关于
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长有作《铁锋区人大
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代院长黄学文作《铁锋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高
富作《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还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人
民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批准上述各项报告。
会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广普辞去铁锋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选举黄学文为
铁锋区法院院长。会议号召,全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要在区委的领导下,同心同德,艰苦
奋斗,自立更生,战胜困难,为完成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