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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代表选举

第二节 代表选举




一、选区划发

  选区划分本着“便于选民选举活动和选举工作,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和代表联系选民,
便于选民监督代表和补选、撤换代表”的原则,结合代表名额的分配情况,划分选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共划分78个选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划分122个选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共划分75个选区。

   铁锋区选区划分情况表




  二、代表选举

  铁东区根据中央人民政府1953年12月15日颁布的《选举法》,实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
选举制度,由各党派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也可以由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确定候选
人后,以选区为单位,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确认。

   铁锋区人民代表选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