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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大常务委员会

第三节 人大常务委员会



  

  1980年5月30日,根据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正(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了齐齐
哈尔市铁锋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王金为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王生、李洪业、雷东升、柴发信为副主任,下设办公室。
1984年9月7日,增设经济工作委员会、文教科技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工作机构。1987年
7月22日,增设人事、代表联络办公室。1980年7月11日—1984年5月8日,铁锋区第八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举行28次全体委员会议。

  1984年5月—1987年10月12日,铁锋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举行24次全体会
议。本届常委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改革开放,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有关方面的工
作报告和汇报,并对关系到全区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了19项决议、决定。

  1987年11月4日—1991年1月9日,铁锋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举行25次全
体委员会议。本届常委会在区委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围绕改革开
放,依法行使职权,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51项,作出决议、决定39项,为加强社
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推进“两个文明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铁锋区历届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