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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机构设置

第二节 机构设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铁锋区第一届委员会于1980年5月27日建立,新组建的区政协与区
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区政协主席由区委副书记兼任,新选出的副主席5人,其中驻会副主席1人
由区委统战部长兼,负责主持区政协的日常工作。设秘书1人(兼区委统战部干事),协助主席、
副主席工作。

  第二届区政协委员会于1984年5月14日组建。第二届委员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7人(其中2
人驻会,主持日常工作),设秘书长1人。第二届区政协设3个工作委员会,7个工作组、委。组
长均为兼职,日常工作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同时按地区划分8个政协委员活动点,便于委员
就近活动和视察工作。

  区政协第三届委员会于1987年10月14日组建,选举出主席1人,副主席3人(驻会副主席1人
),设秘书长1人。除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编制从原来的3人增加到8人)外,设有12个专门工
作委员会,均设专职主任、副主任。

历届政协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及内设机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