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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婚姻

第六章 婚姻



  解放前,实行封建买卖婚姻,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青年的婚姻大事由父母包办,找人看
男女的属相和生辰八字来看能不能结婚。

  婚姻要分定婚、结婚两个阶段。

  定婚,媒人在男女两家之间牵线说合,双方父母同意后会亲家,双方父母、亲朋好友聚在
一起认亲,就算定婚。再由双方的父母通过媒人议彩礼,彩礼由男方分二次付给,第一次给部
分谓过小礼,其余的在结婚之前付给谓过大礼。

  结婚,男方要请人选好良辰吉日,再由媒人将结婚时间通知女方家,做好婚前准备,结婚
这天男方家将备好的花轿或喜车去接新娘。新郎穿上新装,戴上红花披上红纱,骑马在迎亲众
人的簇拥下去迎新娘,迎亲的人数要是双数,预示吉利。

  新娘下轿进门,人们要用五谷杂粮或用各种色彩纸剪成的纸屑迎着新郎、新娘面往头上撒,
以示新婚吉利。婚礼由司仪主持,一要新郎新娘拜天地,二要拜双亲,三要新郎新娘对拜。礼
毕,新娘要跨过铺设的马鞍进房,意为夫妻平平安安。面对墙壁坐在炕上,谓“坐福”,由娘
家来的人给新娘开脸,重新梳洗打扮,然后和新娘共吃“岁寿饺子”或“长寿面”。

  开宴席,招待新朋好友喝喜酒,新郎新娘要逐桌敬酒,以示谢意,客人要赠送礼钱,以示
祝贺。

  晚间,年轻人喜欢聚在新房与新郎新娘戏闹,谓闹洞房。

  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携带礼物去妻家,俗称“回门”。

  解放以后,人民政权建立,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颂布了《婚姻法》。废除了封建婚姻制度,
实行男女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制。

  男女青年婚姻均由双方自由恋爱,或经人介绍相互了解,经过一段相处,感到情投意合,
条件成熟,即可按《婚姻法》的规定,持单位或村屯的介绍信到所在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书,
即成为合法夫妻。男女结婚不要彩礼,结婚仪式也比较简单。新郎新娘在司仪人的主持下,向
领袖像敬礼,再向主婚人行礼,夫妻对拜,新郎新娘互相交换礼物。单位领导致贺词,来宾代
表讲话,婚礼即结束。

  办喜事也不摆酒席,就准备点茶水、香烟、糖果来招待宾客。

  七十年代在城内出现了举行集体婚礼仪式,大都由单位或青年团组织来筹办,开始树起喜
事新办之风。

  进入80年代以后,城乡婚姻又出现了索取财礼,讲排场,大操大办的陋习,农村青年男女
婚姻由父母包办又有所抬头。结婚费用呈现高涨的趋势,多达万元之多。已成社会公害,政府
将此事列为社会不正之风,予以制止。

  满族婚姻。清初,满族聚居地实行满汉不通婚,满族男女青年的婚姻由男女父母熟识后出
面议婚或请媒人说合,转交双方的“门户贴”,写明本人的生辰八字,姓氏三代等俗曰“问名”,
男女八字相合,合者定婚。

  娶亲时,一般要操办三天,第一天为“响棚”,请老少朋友来帮忙,搭灶劈柴等。第二天
为“晾轿”,将轿车点辍好j摆在大门东,仪仗队列在大门西,鼓乐在门外吹奏。第三天为“
吉日”,太阳出来前男家就列队迎亲,去时人数为单,归来时为双,以示吉利。新娘到男家后,
面朝吉方下轿,新郎手持马鞭对空猛抽三鞭,用无头箭朝新娘方向射三箭,意为逐“黑煞神”,
新娘头蒙戏布,脚踩红毡,走至天地桌前,与新郎在鼓乐声中向北三叩头,谓拜天地(或称拜
北斗)对拜,众亲友贺喜。

  傍晚新娘入洞房后,新郎用秤杆揭去新娘头盖红布,新郎新娘饮交杯酒,吃水饺,吃面条。
闹洞房时,唱喜歌,“控控齐”,一人领唱,众人拍手以“空气”二字相和,喜歌曲调明快欢
乐,多即幸福词,均为祝福之意。

  区域内的扎龙满族村,赵凯满族村,长沟村的满族的婚嫁习俗与汉族融合,基本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