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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境域

第三节 境域






一、中华民国时期

民国12年(1923年)10月23日,依安设治局成立,境西部和西南部由林甸的县划入附郭段(龙
泉镇、郑广和屯、东安镇、东安屯、戚桂升店东屯、东昌屯、俗垦屯、孙家屯、丰林屯、粱家
店、三合屯、垦牧公司、实业研究会),约1270小方公里。东部和东南部由拜泉县划入元、亨、
利、贞4个字段共16甲及依字蒙佃94个井,约1240平方公里。西北部从龙江县划入7段(龙水泉、
富裕屯、小榆林,振富屯、戚杜升店,(农业屯、太平川),约420平方公里。北部将依克明安旗
蒙古生计地一部分,约630平方公里划入。民国14年(1925年),将亨字5甲14井、15井和利字1甲18
井、2甲19井,约51平方公里划回拜泉县。另将拜泉县属宝泉镇(阳春乡)和贞字1甲21井、22井;2
甲21井、22井;3甲21井、22井;4甲21井、22井;5甲21井、22井,共10个井,约108平亢公里划入。
民国18年(1929年)7月,将龙水泉等7段划归富裕设治局。同年10月15日将第四区(泰安镇)等划归克
山县。全县东西横距50公里,南北纵长60公里,总面积3000平方公里。

二、伪满洲国时期

伪满康德8年(1941年)9月1日,将泰安街、托力(泰东乡)、泰富(新屯乡)、通宽(上游乡)、阎
发村(新发乡)等从克山县划回。疆界南起焦窑村邹家屯(富饶乡兴仁村),北至通宽村孔家窑(上游
乡建国村),东为阎发村贾家粉房(新发乡联生村),西至新兴村林家窝棚(新兴乡兴福村),总面积
约3 5 00平方公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12月,将富海区以西地区划归富裕县;富裕县依克明安区小泉子以东地区划回。1956
年1月,讷河县奎东区(先锋乡)12个村划入。至1985年,县境南起富饶乡兴仁村,北至先锋乡公正
村,东起新发乡联生村,西至新兴乡兴福村。全境南北长70公里,东西宽55公里,总面积3760平
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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