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第三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民国12年(1923年)10月,依安设治局划为4个区:南部龙泉镇为第一区;东部双阳镇为第
二区;西北部三兴镇为第三区;北部(泰安镇等)为第四区。民国18年(1929年)10月,第四区(泰安
镇等)划归克山县管辖。全县为3个区。
第一区:龙泉镇、梁家店、垦牧公司、实业研究会、郑广和屯、戚桂升店东屯。
第二区:元字段兴仁社6甲3个井;亨字段讲让社1甲2个井,2甲4个井,3甲2个井,4甲4个
井;利字段克勤社1甲3个井,2甲4个井,8甲4个井,4甲4个井,5甲4个井;贞字段克俭社1甲3
个井,2甲3个井,3甲8个井,4甲4个井,5甲3个井。
第三区:东安屯、东昌屯、裕垦屯、孙家屯、丰林屯、三合屯、依字民佃1甲1个井,2甲8
个井,3甲8个井,4甲10个井,5甲9个井,依字蒙佃6个井。
(见依安设治局行政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