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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城

第四章 县城·乡镇·省属场(厂)

第一节 县城






县城依安镇 位于县境偏北部。南距乌裕尔河3.5公里,西距齐齐哈尔市120公里,是齐北铁
路线上重镇之一。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和党政军机关所在地。

设治前,属依克明安旗。民国9年(1920年),经贝予(蒙旗长官)巴勒济尼玛创建镇基,定
名泰安镇。城框为三里三正方形,稍偏东南向,四周筑土围墙,设东、西、南、北四门,街道
呈棋盘状,整齐均匀,布局合理。民国12年(1923年)10月23日,依安设治局成立,泰安镇为第
四区所在地。民国18年(1929年)10月,泰安镇划归克山县管辖。伪满康德8年(1941年)9月1日
划回。同年10月,伪县公署由龙泉镇(依龙镇)北迁泰安镇。

1946年,为县和城关区政府驻地。1955年8月9日,更名依安镇。1958年9月,建人民公社。
1979年9月,恢复镇人民政府,辖东南、东北、西南、西北4个街道办事处,19个居民委,5个郊
区生产大队,26个生产队,耕地面积17041亩。全镇59020口人,其中回、满、苗、蒙古、朝鲜、
锡伯、达斡尔、鄂温克各族共918人。镇办工商业16家,小学3所,医院1处。1981年,合心生产
大队实行小组承包。1982年,在28个生产队中,26个生产队实行小组承包,2个生产队为季节承
包,蔬菜播种面积10450亩,总产5852.2万斤,亩产5600斤,每人平均收入202元。1983年始,全
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每人平均收入318元。合心生产大队承包户林福用塑料大棚种蔬菜,
纯收入29143元。1984年2月,生产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屯。每人平均收入362元,万元户7个。
至1985年,辖5个村,19个自然屯和5个街道办事处,22个居民委员会,421个居民组,居民17615
户,人口63722人。蔬菜播种面积1.07万亩,总产量3557.9万斤,亩产3325斤,每人平均收入405
元。温室面积2.28万平方米,总产量51.2万斤;大棚面积170678平方米,总产量656.5万斤;地膜
覆盖面积15 3亩,总产量104万斤。镇办企业增至18家,人员698人,其中:工业9家,建筑业3家,
其他企业6家。城北建成居民新区。建房10余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5.16平方米。建街道23条。
更新安装高压钠灯120盏。自来水打深井5眼,日供水6000吨,供水面98%,水质合格率100%,收
费12.8万元。城镇人口年均收入提高到932.20元。

(见依安县城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