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土地开发与管理第一节 土地开发 依安设治晚,历史短,土地开发较迟。
设治初,耕地面积181850亩①(① 288弓为1亩,10亩为1垧,45垧为1方,36方为1井。)。黑龙
江省实行招垦实边政策后,几来境内垦荒者,免征赋税3年,致土地得以开发。至民国19年(1930年),
耕地面积1.290670亩,原始荒地140余万亩。经招垦和抢垦,耕地面积逐渐增加。伪满大同元年(1932
年),耕地面积140.36万亩。伪满康德5年(1938年),耕地面积2223493亩(见下表)。伪满康德11年
(1944年),耕地面积2072010亩。
1946年,土地开发较快。1949年,耕地面积增至2 710 757亩。后几经邻县疆域划分,1981
年,耕地面积2639149亩,占土地面积46.8%。至1985年,耕地面积增至4054192亩,占土地面积
的58%。
伪满康德5年(1938年)依安县土地利用情况表
单位: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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