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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田建设

第二节 农田建设





解放后,依安县农田建设主要是改小垄为大垄、改条田造梯田、改造盐碱土等。

改小垄为大垄 1958年,在西南涝区新兴、三兴、庆丰公社进行平翻深松,打破犁底层,
消灭三角格子,提高土壤渗透力。普遍推广改50公分小垄为70或80公分大垄,防御内涝。

改条田造梯田 1960年后,在北部高岗地区泰东公社改成条田4000余亩,上游公社部分坡
度大耕地,实行造水平梯田,采取横坡打垄措施,缓冲水土流失。

改造盐碱土 1960年后,在新屯、新兴、三兴、庆丰公社部分盐碱地,施有机肥、施砂压
碱,改变土壤理化性质,有利农作物生长。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用深耕深松
等农艺措施改良土壤。至1985年,部分乡、村实行粮食作物与豆科牧草间作,既培肥地力,又
收获饲草。新屯乡丰产村、庆丰乡劳动村和县第一良种场种植、间种草木樨2000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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