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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资管理

第九章 经营管理

第一节 物资管理






1953年始,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由换工互助发展为农业社集中统管。设专人管车马、
农具、粮食、肥料等物资,建物资保管、消耗定额管理制度。1956年后,高级社普遍建立健全
物品管理制度,坚持履行手续,做到帐物相符。1958年,人民公社化,搞“一平、二调”、刮
“共产风”,经营管理混乱,集体经济损失严重。1962年,经营管理恢复正常。“文化大革命”
期间,把各种管理制度视为“管、卡、压”被砸烂,损失浪费惨重。1978年后,恢复各种合理
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1981年,承包户完成上缴粮食任务,余者自行管理。1984年,
对部分粮食实行民代国贮。至1985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农户自癣自留、串换种子和购买化
肥和四轮、手扶拖拉机及各种小型农具等,均由农户自行管理与使用。完成粮食征购任务,剩
余粮食由农户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