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路政管理
第五节 路政管理
1946年始,在春秋两季组织沿线区村民工进行整修。1950年,建黑龙江省依(依安县)明
(明水县)养路工区(县城至傅学礼屯段),设养路工5人。1959年4月。县级公路设专业养路队52
人。1962年5月,成立县养路段,设养路工区4个,道班10个,养路工48人。1963年,道班交公
社管理,由农民建勤代表工养护,交通部门负责业务指导。1975年5月,复归养路段管理。1977
年8月,改为公路管理站。养路工82人。1980年11月,成立地方道路管理站,工作人员6人。
1981年,25个道班(县级公路11个、地方道路14个),养路员工327人,其中:全民工31人,农
民建勤代表工296人。公路管理形成制度,每年两次联合路检,年终总结评选和定期举办养护
人员训练班。全县公路分县级公路、地方道路和乡间土路三级管理,即县级公路由县公路管理
站及其所属公路道班管理;地方道路由地方道路管理站及其所在公社道班管理;乡间土路则由
所在公社与生产大队管理。至1985年,养路道班27个,其中:县级公路道班11个、地方道路道
班16个;养路员工374人,其中:县级公路养路工128人(工人69人,临时工59人),农民建勤代
表工246人;养路512.9公里,其中:县级公路117.5公里、地方道路395.4公里。地方道班组织
农民突击整修道路,由农民建勤代表工坚持常年养护道路,实行“五定”承包制:即定人员、
定路段、定指标、定投资、定奖惩。公路养护超额完成各项指标,地方道路好路率比1984年增
长10%,被齐齐哈尔市评为地方道路养护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