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供电用电
第二节 供电用电
伪满康德8年(1941年),伪县公署迁至泰安街,用电户增至七八百户,供电由短电变为长
电,电费收入每月2万元,年近30万元。
1946年,修复线路,正常通电,总用电量72万度。1951年,由北安变电所供二区(泰东乡)、
五区(新兴乡)、六区(三兴镇)、七区(依龙镇)、八区(富饶乡)、九区(双阳镇)、十区(阳春乡)、
十一区(中心镇)、十二区(新发乡)和造纸、淀粉厂用电。1957年,总用电量增至86万度。1959
年4月,始建发电厂。1961年初,发电厂正式投产运行,安装1500瓩发电机组,因耗煤高、亏
损大,同年9月下马。泰东变电所供本公社用电。1967年,中心变电所供中心、双阳、庆丰、依
龙、富饶、宝泉(阳春乡)、解放、向前公社用电。1971年,自筹资金架设拉(拉哈镇)依(依安镇)
35千伏安输电线路,齐齐哈尔电业局和北安电业局同时对本县输电。跃进电塔供新发、向前、
三兴、新兴公社用电。1972年,拉依变电所供县城(依安镇)用电。1980年,先锋变电所供本公
社用电,依龙变电所供依龙、富饶、双阳、庆丰公社用电。1981年,总用量3448万度,17个农
村人民公社90%生产大队、83.2%生产队通电,年电费收缴200万元。1982~1985年,电业局用
电股农电班和抄收班、阳春、新屯2次和依龙电业所、变电所2次及解放电业所4次分别被齐齐哈
尔电业局评为农电系统先进单位。是年,总用电量4404万度,其中:照明用电851万度,工业用
电643万度,农业用电1910万度。年收缴电费307.2万元,利润78.5万元。
附:触电事故
1971年3月16日,县电业所承装班,架设依安镇(县城)至泰东公社专出口线路(22千伏),
在县城至中心公社输电线路下通过,立杆用防倒钢丝绳搭在依安镇(县城)至中心公社35千伏输
电线A相上。开工前未填写工作票,违章作业,致北安变电所值班员对施工地点不清,恢复送
电,使立杆钢丝绳带电,1人触电死亡,3人击伤。
1974年8月30日,向前公社东和平生产大队10千伏配电线路,因冬季立杆回填土不足,夏
季被雨水浸泡,电杆倒落在第四生产队低压线路上,致低压电器设备冒烟出火,本队2女社员
用手拉冒烟低压保险盒,当即触电死亡,23人被击伤。
1985年,依龙镇新立村高压线断落地,1女孩路过,触电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