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环境保护 1973年,建设科城建处设1人兼管环境保护工作。1978年,改兼职为专职管理。
1979年,成立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和监测站,人员6人,依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区域环境标
准,对水体(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大气、噪声、放射性、土壤、作物、食品、污染源、
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污染事件与危害、污灌、自然资源、自然保护与生态平衡等方面进
行监测与调查。1981年,基本掌握全县“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排放情况,能够控制新传
染源产生和对各系统、各单位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开展排放污染物超国家标准施行收费工作。
1984年,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至1985年,人员11人。主要仪器有721——分光光
度计、动压平衡烟尘测试仪、流量计、电导仪、环境监测车等20台(件)。
一、环境污染
水体污染 1981年,全县25家企事业,日排污水5500吨,居民日排生活污水1500吨,日排
污水总量7000吨。污水含重金属、氰化物、硫化物、砷、酚、酸、碱等有毒、有害物质20几种。
县棉织厂漂染废水,明沟排入太平川,污染严重,致使铁路旁树木枯死和部分农田受害。皮革
厂排放废水含六价铬和硫化氢等有害物质,硫化氢含量3.2毫克/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2.2倍,
致附近和沿经路旁树木枯死,杂草难生。造纸厂、淀粉厂排放有机物注入泰溪河,河鱼逐渐减
少。
乌裕尔河有毒物质最高含量
另外,机关单位食堂使用渗井、渗坑,污水直接排入地下,监测县城南部、西南部,埋深
较浅地下潜水,硬度高,含菌量大,超过饮用水质量标准。至1985年,工业101家,重点污染
源71处,工厂、居民生活年排污水87万吨,各种有机物质含量增加。
大气污染 城镇工业用煤和生活用煤,年平均14万吨左右,燃重油1.6万吨,年排放烟尘
6879吨,二氧化硫931吨,及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烟尘,造成大气严重污染。冬季早晚或气压大、
无风天,黑烟笼罩全城,行人呼吸困难。1985年,工厂、居民生活排放废弃物,年排放废气
60695万标立米,直接污染大气。
废渣污染 县城年排放各种工业废渣3.3万吨,居民排放生活垃圾7万吨。春季冰雪溶化,
污水漫流,污染环境。1985年,工厂、居民生活年排放废渣1.3万吨,各种有害、有毒物质种
类及含量增加。
粉尘污染 1981年11月监测,20几家工厂因生产工艺落后,粉尘污染严重。玻璃厂配料车
间粉尘浓度310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规定标准154倍。弹棉厂二车间粉尘浓度230.5毫克/
立方米,超过国家规定标准22倍。至1985年,粉尘污染源大多安装除尘器,基本得到控制,少
数污染亦有发生。
噪声污染 至1985年,县城工厂多有噪声污染源,棉织厂织布车间噪声100余分贝,超过
国家规定标准。交通车辆、高音喇叭及各种音响混杂,昼夜噪声平均值64分贝,超过国家规定
最高标准的0.42倍。
农业生态破坏 农业用农药年30余吨,有代森锌、多菌灵.拌种霜、“六六六”粉剂、乐
果、敌杀死、“二.四”酊酯等10种,使用农药致益虫、益鸟逐渐减少,杀害害虫的天敌,形
成恶性循环,动植物残留毒物增多,农业生态平衡受到破坏。
二、环保措施
治理“三废” 1979年后,为加强工业“三废”治理,进行《环境保护法》宣传教育和普
及环保科学知识工作,县乳品厂、制酒厂、针织厂等废水,冬季用车往城外拉。对锅炉登记建
档,旧锅炉进行改造,管理好“三废”。
控制新污染源 1979年始,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为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必须按
“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规定,严格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
许擅自施工,控制新污染源。
调节农业生态平衡 1981年始,加强对农作物病害、虫害、草害防治,用高效、低毒低残
留农药代替剧毒、高残留农药,逐步向生物防治方向发展,发挥天敌和自然因素控制,调节农
业生态平衡,变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1982年后,对污染区域进行全面监测,为科学分析提供
5000个数据,并加强排污收费工作,使原污染源60%得到治理,新污染源基本得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