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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网点分布

第四节 网点分布





1946年初,党和政府为满足广大翻身农民扩大再生产供销要求,保护劳动人民免受资本主
义工商业中间剥削,建立新的城乡交换关系。全县建供销合作社81处,其中:县社1处、城社1处、
村社79处,社员2.69万人。1951年,供销合作租:87处,其中:县社1处、城社4处、村社:82处,
社员9.95万人。1953年,国家规定供销合作社在经营范围和商品购销中公私比重,经调整供销合
作社52处。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供销合作社增至151处,其中:县社1处、城社4处、
村社86处、分销店60处。1958年,供销合作社增至168处。1966年,农村调整为17个供销社,125
个供销部。人员11000人。1977年,县供销合作社下属8个公司,4个零售商店;农村19个供销社
(红旗畜牧尝依安农场各1个),152个供销部,39个代购代销店,17个采购部,饭店、旅店各14个,
人员1339人。至1981年,县城增设1个栈,3个公司,6个零售商店;农村17个供销社,149个供销
部,18个采购部,人员1350人。1985年,县城内4个公司,8个零售商店;农村乡(镇)供销合作社、
采购部各17个,饭店13个和旅店4个,供销部199个,人员2123人(集体375人),合同工17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