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七篇 工商管理·物价
第一章 工商管理
第一节 机构设置
民国16年(1927年)10月,工商管理属实业局。民国20年(1931年),归二科主管。伪满大同
元年(1932年),属内务局实业股。伪满康德4年(1937年),由行政科管理。伪满康德7年(1940年),
归实业科经济股。
1946年初,由建设科主管。1948年1月,工商科成立,12个区设工商助理。1955年9月,工
商科撤销,实行工业、手工业、商业科分口管理。1956年7月,归商业局工商管理股,同年成
立城镇市场物价管理所。1959年2月,市场管理委员会成立,同年12月改为市场物价委员会。
1960年1月,市场物价管理科成立,同年3月改为市场物价管理局,城镇市场物价管理科和11个
公社市场物价管理所成立。1961年,撤销市场物价管理局、城镇市场物价管理科和公社市场物
价管理所,城镇市场管理所、依龙工商管理所成立。1963年,归县计划委员会,17个农村公社
配工商助理。1964年,归县物价委员会,同年4月成立依龙市场管理所,辖富饶、德胜(向阳乡)、
中心公社;宝泉(阳春乡)市场管理所辖双阳、解放、新发公社;三兴市场管理所辖新兴、向前、
庆丰公社;新屯市场管理所辖奎东(先锋乡)、兆祥(红星乡)、通宽(上游乡)、泰东公社。1967
年,建工商物价革命委员会。1969年7月,建工商行政革委会。1972年,恢复城镇市场物价管
理所和火车站物资出入检查站。1973年,工商行政(物价)革命委员会撤销,成立工商行政(物价)
管理科,下设三兴、宝泉(阳春乡)、新屯、泰东、依龙工商行政管理所,其他公社由供销社代
管,恢复城镇市场管理所。1979年1月,物价分出,改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阳春(辖新发乡、
中心镇)、双阳(辖解放乡)、依龙(辖富饶乡、向阳乡、庆丰乡)、三兴(辖新兴乡、向前乡、红
旗畜牧尝第二良种场)、新屯(辖先锋乡、红星乡、上游乡、泰东乡和第一良种场)工商行政管
理所,工作人员32人(基层所16人)。1983年5月,工作人员46人(基层所26人)。1984年4月,依
安镇市场管理所撤销,设依安镇农贸市场管理所和个体户工商管理所。同年4~7月,设中心(辖
向阳乡、解放乡、泰东乡、红星乡)工商行政管理所。10月,设经济监察股,工作人员70人(基
层所42人)。1985年12月,设富饶乡、新兴乡、上游乡、先锋乡工商行政管理所,工作人员81人
(基层所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