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物价管理
第二节 物价管理
1946年后,党和人民政府采取稳定市尝稳定物价政策,对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出现商品
价格不合理现象,适时地有计划地进行调整,保证市场物价总水平相对稳定和市场零售商品价
格指数基本稳定,对安定人民生活,激发社会主义建设积极性起到一定作用。1949~1952年,
经济恢复时期,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薄弱,物资缺乏,市场出现投机倒把,套购拒售,哄抬物价
现象。国家对主要物资实行统购统销,禁止商品场外交易和敞兼业买卖,组织国营贸易单位调
集紧缺物资,大量抛销,稳定市常1953年,根据国家规定,提高部分农产品收购价格,缩小工
农业产品交换比价“剪刀差”。1956年,城镇市场物价管理所成立,配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
会主义改造,实行“商品价格基本不动,个别调整”、“城城微利,城乡合理”方针,保证国
营商业占领批发阵地。1957年,在“左”倾错误影响下,造成商品流通和经济管理混乱,使国
民经济比例失调,物价大幅度上涨。为改变局面,采取3项措施:(1)有计划地提高粮食和一些
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2)稳定占城镇居民生活支出60%的18种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同时
扩大凭票和定量供应范围,保障人民生活;(3)解决供需矛盾,回笼货币,实行商品高价供应,
糖果、糕点敞开出售,价格高于平价商品3倍。1958年,城镇市场管理所与县计委合并,为内
设科。1959年,改为市场物价委员会。1963年,再次与县计委合并。1964年,改为市场物价管
理委员会。1966年,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产品质量下降,随意提价,变相涨价,影响生产
和人民生活。为此实行物价冻结,规定国家统购统销1、2类农副产品和主要3类农副产品不准
上市。根据国家规定,对极不合理价格进行调整。1967年,建工商物价革命委员会。1971年,
油料、油脂提高16.7%,硫酸氨、硝酸氨、尿素等降低9.7%,“六六六”粉降低15%,煤油
降低20.8%,柴油降低9.7%,润滑油降低10.5%。1973年,改为工商物价科,提高大麻、山
羊板皮、绵羊毛、淡水鱼、晒烟等收购价格,磺胺嘧啶、驱虫净等部分工业品降低22~38%。
1978年后,对多年所聚积的价格问题做了调整,一是解决价格背离价值问题,根据国务院通知
精神,提高土特产品收购价格。1979年,提高粮、油、猪、蛋、蔬菜、水产等18种主要农副产
品收购价格及煤炭销价(民用煤销价未动)和部分木材价格。同年11月,对猪肉、牛肉、羊肉、
禽、蛋、蔬菜、水产品、牛奶等8种主要副食品和主要农产品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同时为保证
职工生活水平不受影响,国家每月发给每个职工副食补贴5元。二是对小宗农副产品和工业品
中小商品价格管理权限下放,实行市场调节,按供求关系双方自行议价。三是实行议购价格、
议销价格、浮动价格和集市贸易价格。四是开展物价检查,纠正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掺杂使
假,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稳定物价。1982年,改为物价委员会。同年5月8日,县人
民政府下发《关于坚持稳定物价的通知》。1983年1月,提高棉织品、食醋、酱油和粘土瓦销
售价格,降低化纤织品销售价格。调整城镇居民自来水收费标准和菜牛、鸡收购政策,制定鲜
乳收购质量和价格暂行管理办法,取消统购统销规定,实行多渠道经营。国家为使职工生活不
受物资提价影响,规定每月每人物价补贴5元。1984年,改为物价局,下发《关于放宽政策,
下放物资管理权限的意见》通知,将343种地方工业品价格下放231种,统管112种。对红砖、
粘土瓦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原则,超过一等标准砖瓦价格向上浮动9%,劣质产品价
格向下浮动10%,调整柴油、化肥、马车轮胎销售价格以及废钢铁收购价格。是年,对428个
单位进行物价检查,违价89个单位,占被检单位20%,收缴非法收入68233元。1985年,根据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部署,进行物价体系改革,调整生猪收购价格,取消派购,放开经营,实行
有指导议购议销。国家给职工每人每月肉食补贴2.5元。县人民政府制定《充分发挥价值规律
的作用,为农村服务的意见》,对农村继续放宽政策,下放管理权限,发挥价值杠杆作用。重
制定《物价管理权限》、《改革基层供销社价格管理试行办法》,修改《计划内石油沥青作价
办法》,新制定“水果的作价办法和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水产品和渔需物资作价办法及
加强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下放建材产品出厂价格管理权,放宽饮食业作价权限,调整浴池、
理发、旅店等服务业收费标准。转发国家物价局s对违反物价纪律,实行经济制裁暂行规定》、
《关于划分各级物价检查所处理违反物价行为和案件审批权限及物价检查所工作暂行规定》和
《对违纪案件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为加强物价管理,协同工商行政和计量部门,开展物价
检查,物价检查采取节日检查和平日检查相结合,集中检查和个别检查相结合,单位自查和联
合检查相结合等方法。1985年,共检查1260个单位,违价210个单位,占被检单位的16.7%,
收缴非法收入37186元。
1978~1985年依安县国营商业主要商品零售牌价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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