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八篇 财税·金融
第一章 财政
第一节 机构设置
民国12年(1923年)10月,设征收局(后改财务局)。民国18年(1929年)1月,改为财政局。伪满
康德4年(1937年)6月,改局为科。伪满康德8年(1941年),村设财务系。
1946年,设财粮科,区设财粮助理。1952年12月,改为财政科。1958年5月与税务局合并为财
政局。同年11月改为科,公社设财政助理。1968年11月,属财税办公室。1970年3月,改为财政金
融科。1973年6月,复名财政科,工作人员23人。1979年,恢复财政监察,设财政监察员。1984年
2月,科改为局。至1985年,工作人员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