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三章 金融
第一节 机构设置
依安设治初,商民汇兑均由拜泉县广信分公司官银分号办理。民国18年(1929年),钱庄17
个,其中:龙泉(依龙镇)5个、双阳镇6个、三兴镇3个、宝泉镇(阳春乡)3个。伪满康德元年
(1934年),县金融合作社成立。伪满康德4年(1937年)。县农事合作社成立。伪满康德7年(1940
年),将金融、农事合作社合并为兴农合作社,虚设正副社长、理事长、监事、理事,实设理
事长室及指导、农事、购买、信用、贩卖部,下设系。其任务:办理储蓄、存款、贷款,掌管
农产品收购、储运、加工、销售等。伪满康德8年(1941年)10月,依安村(依龙镇)设支社,各
村设筹备处,同时泰安镇和依安、富海村设农产品交易所。伪满康德9年(1942年),全县兴农
合作社160个,占屯数的95.2%,入社社员10692户,占农户的48.4%。信用部存款、储蓄427503
元,贷款364990元。太平洋战争暴发后,该社成为执行《农产品强行出卖法》急先锋,制订
“粮谷出荷”方案,推行《必胜储蓄》,掌管农村生活必需品配给,摊派畜产品等,是日伪政
权操纵农村经济命脉搜刮民脂民膏专门机构。伪满康德10年(1943年),改为兴农金库泰安支店,
设业务、计算、庶务、出纳系,支店长1人、支店长代理1人、职员10人、雇员3人、守卫4人,
计19人。
1946年,旧金融机构解体。1949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办事处(属克山县支行)成立,工
作人员25人。1952年,改为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县支行。同年6月,随县名改为中国人民银行依安
县支行,工作人员93人,设依安(依龙镇)、三兴、中心营业所。1954年,下设双阳、宝泉(阳春
乡)营业所。1956年,下设泰东、通宽(上游乡)、泰富(新屯乡)、新兴、富饶营业所。同年4月,
中国农业银行依安县支行成立。1957年6月,农行并入人民银行。1961年后,相继设先锋、兆祥
(红星乡)、新发、解放、德胜(向阳乡)、庆丰和向前营业所。1964年4月,农行从人民银行分出。
1965年11月,农行并入人民银行。1979年1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依安县支行成立。同年7月,农
行再次分出,下设18个信用合作社。1981年,依安县保险公司成立。县城设储蓄所4处。1983年,
工作人员116人,城镇储蓄所减至8处。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依安县支行成立,代管人民
银行业务。1985年,工商行工作人员120人,城镇储蓄所增至5处,农行工作人员222人(信用社76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