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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公债、国库券

第五节 公债、国库券





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以实物为计算标准),公债单
位定为“分”,年息5厘,5年还清。1954年12Y],国务院发行《关于发行一九五五年国家经济
建设公债的指示》,至1958年,连年发行,购买公债用“旧人民币”,年息4厘,购买公债152.49
万元,从1955年始,逐年偿还,至1963年还清。1981年,国家发行“国库券”,机关、企事业
单位共购买39.4万元。1982年,认购国库券任务87万元;共购买90.2万元,超额4%。1985年,
认购国库券任务130万元,购买130.7万元,其中:职工购买59.6万元,工商业购买13.6万元,
农民购买53.7万元,单位购买21.2万元。

1954~1958年依安县公债发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1081年~1985年依安县国库券发行统计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