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农民组织

第二节 农民组织




一、民国时农会

民国14年(1925年),县农会成立,会长栾玉珠。其宗旨以增进农民知识,扩展农业经济,
以图农事之改良发达。会员634人(由农户组成),入会者缴纳会费1元(大洋)。活动经费由会员
分担,每月需大洋148.2元,其中:办公费占20%,招待费占40%,员役津贴及杂费占40%。

二、土改时农会

1946年初,农村以自然村(乡)为单位建立农会组织,宣传党的政策,发动群众,组织贫下
中农参加土地改革运动和支前工作。

三、社教时贫下中农协会

1965年11月21日,县召开贫下中农协会,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4人、委员28人。公社(场)
和生产大队均建立贫协组织。各级贫协组织领导贫下中农和社员群众参加农业生产,支援国家
建设。于1979年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