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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妇女组织

第三节 妇女组织





1946年始,县委领导妇女进行提高妇女权利(地权、民主、婚姻)的斗争,动员和组织妇女
参加土地改革、支援前线、大生产运动。1949年3月8日,召开泰安县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泰安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和主任1人、常委7人、执委6人、委员13人。至1950年,组织妇
女编荧、草鞋、草帽和纺织等,收入东北流通券67万元,晒干菜147489斤,妻送夫参军36人,
其中担架队员33人;送亲属参军19人,其中担架队员9人。并组成抗美援朝义务小分队,为中
国人民志愿军炒炒面,提前完成任务,受到中共黑龙江省委表扬。1953年10月,在增产节约粮
食运动中,1083名妇女捡粮95214斤、土豆1352 834斤。1957年9月,根据全国妇联第三次代表
大会决议,改为妇女联合会。1958年,各人民公社设妇女联合会,生产大队设妇女主任,生产
队设妇女队长。“文化大革命”中,组织解体。1967年3月,妇女工作归群众工作办公室。1973
年7月13日,县妇联内设组织、宣传、生产、儿少部。开展争当“五好家庭”①①“五好家庭”:
热爱国冢、集体,遵纪守法好’收入多,贡献大,勤劳致富好,计划生育,科学育儿,教育子
女好,移风易俗,文明礼貌,清洁卫生好’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助好。)和“三
八红旗手”活动,号召妇女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半边天”作用。1983年7月,召开第十一届
妇女代表大会,县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设专职人员1人,成立咨询站3处,揭发案件1452
起。至1985年,办学前班、幼儿园281个。评选县。“五好家庭”30762户,其中依龙镇新立村
王淑珍家被全国妇联评为“五好家庭”,万惠茹等9家被黑龙江省妇联评为“五好家庭”;三八
红旗手203人;三八红旗集体92个。全县乡(镇)妇联18个,专职妇女干部26人。

附:依安县历届妇女代表大会表

依安县历届妇女代表大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