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篇 政权·政协
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49年10月1日,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同年12月《县各界人民代表
会议组织通则》规定,将人民代表会议作为一项经常制度。至1953年第一次普选时,全县共召
开12次人民代表会议(每年2~4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干1954年3月27日,召开依安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
期间,活动停止,1976年恢复。1980年10月,建依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办公室和
人事、经济、法制、科技科。1984年5月5日,召开依安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科改为办公室。
至1985年,按法律规定,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发挥权力机关作用,深入基层视察38次,
进行15次专题调查,对经济改革工作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