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选举
第二节 选举
1953年,全县进行第一次普选,采劝先行试点,分期铺开,逐段总结,分期完成”办法,
经过划分选区、选民登记、选举代表等阶段。参加选民173855人,占选民总数90%以上。1956
年,进行第二次普选,历时20天。1980年,按新选举法进行第三次直接选举,县、公社(镇)成
立选举委员会,设办公室。全县:划分297个选区,参加选民220017人,选出公社(镇)代表3548
人,县代表403人。1984年,进行第四次选举,选民279549,人,参加选民268326人,占总数的
93.6%,选出县代表36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