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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保

第二节 政保





伪满时期,伪警务科主要任务刺探我政治、经济情报,搜捕“反满抗日”人员及我党地下
工作者和抗日联军。伪满康德8年(1941年),设特务搜查班,发展利用密侦。伪满康德10年(1943
年)7月,特务杨雨林逮捕我抗联人员刘全德等,押送北安,于伪满康德12年(1945年)“8·15”
前,被日军装入麻袋摔死。

1946年,我政保工作以打击特务、间谍和国内反革命分子破坏活动为主。1949~1966年,
破获反革命案件10起、反革命分子18人。1976~1980年,破获政治案件2起。1981年冬,依龙
公社德成生产大队一农民偷听敌台,1982年3月始,先后书写8封发往香港敌特机关反革命挂勾
信,已发6封,声称成立“反共小组”,至1983年1月31日案发(称“1·31”反革命挂勾案),
侦破组经109天侦察,干1984年2月17日破获,受嫩江地区公安局表彰,并荣立8等功,经嫩江
地区行政公署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书写、投寄反革命信件和组织反革命集团罪,将其判处管
制2年。1985年,对6个方面12种人进行调查,发现一批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