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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消防

第四节 消防





解放前,即有消防组织,设备简单,遇有火灾,很难奏效。

1946年,成立职业消防队,设置水龙头3台、铁钩子4把、铁梯子1个、水龙带90米。1949
年6月,成立县防火委员会,建防火组织37个,兼专职消防队员570人。1964年,消防队员改为
现役军人。1979年,设消防监督股,下设消防队,消防队员19人,有机动灭火水车8台,消防
指挥车1台,并配有灭火工具。城乡建立防火组织和预防措施,防火信号为敲钟、升旗、鸣警
笛等。1982年始,将储藏易燃物品和存放重要物资单位列为重点防火对象。1985年,召开各级
防火会议89次,春季、秋季和国庆节期间进行安全检查4次,夜查19次,消除隐患518处,印发
防火规定、标语3000份,《目测风力等级表》1500份,举办广播讲座5次,出动宣传车30台次,
下发通告、通令11次。

附:重大火灾

1959年12月6日,县橡胶厂涂布车间胶布与火炕铁板接触,引起气体爆炸,酿成大火。烧
死工人3人,烧毁厂房和邻近商店门市房9间,汽油334公斤,橡胶766公斤,机器4台,损失
11083.4元。

1976年5月7日,县土产公司草场失火,烧毁草袋、笤条等物资,损失19万余元。

同年10月,县大众木厂火锯车间电闸冒火,造成火灾,烧毁厂房11间、部分设备和木料,
损失近5万元。

1979年1月,依安镇东北街居民灯笼起火,烧毁民房15间。

1981年5月15日,县食品公司肉食加工厂屠宰车间,煮锅内剩余松香、猪毛燃着起火,烧
毁厂房15间和部分设备,损失7406.65元。

同年9月22日,县百货批发站库内棉花垛接触烟头起火,烧毁棉花4.4万斤,被套1497个,
褥套500个,损失52165元。

1985年6月6日上午9时20分,县木器厂配料车间锉锯室因烘炉烟囱漏缝刺火,引燃棚内易
燃物,发生火灾。烧毁厂房110间,面积3520平方米,烧毁自动刨、倒铆机、打眼机和车床机
械设备36台,简易木料床3座,木材300立方米,居民房屋10间和破拆民房10间。经济损失折款
2887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