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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社会福利

第五节 社会福利






为安排热军属、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和解决鳏、寡、孤、残、老人生活问题,民政部门投资
兴办各种集体福利事业。

社会福利草袋厂 1951年,生产教养院成立,收养孤儿37人,1953年。收养残、孤、老人
102人。1955年,贯彻“通过生产达到教养改造目的”原则。自耕土地426.75亩。1956年,转为
社会福利牧养场,有草袋机25台、打绳机33台,从业人员65人。1966年8月,移交依安镇管理。
1971年,复归民政科。1979年,职工65人,其中优抚对象和聋哑人28人。

社会福利棉织厂 1959年,建棉毯厂。1961年,与棉织厂合并为社会福利棉织厂,职工68
人、临时工6人。1966年4月,归工业科。

敬老院 1956年,对农村鳏、寡、孤、独老人实行“五保”(保吃、保注保穿、保医、保葬)。
1958年,依龙、通宽(上游乡)、新兴和依安镇公社建敬老院,收养老人40人。1961年,增至6所,
收养老人210人。1979年,公社办敬老院17所。1981年,在院人数436人。1983年,全县“五保
户”1369户,1642人,敬老院收养449人,其余均由所在生产大队、生产队供养,并发给“五保
供养证”。至1985年,在院人数516人,有耕地1716亩,役畜43匹,畜力车13台,四轮拖拉机10
台,豆腐坊5处,酱油坊和冰棍厂各1处,米面加工厂3处,收入11万元。各院均设光荣间、夫妻
间、病号室、餐厅、活动室等。依龙、先锋、新发敬老院被评为齐齐哈尔市、县“两化院”(标
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