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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力管理

第二章 劳动

第一节 劳动力管理






1950年,县人民政府统管劳动力,企业自行招工,劳动者自找职业。1955年8月22日,国
务院颁发《关于加强劳动力管理问题》指示,各级人民委员会加强对劳动力管理工作领导和检
查。1958年6月29日,根据中共中央转发劳动部党织《关于当前工业企业补充劳动力问题》报
告精神,1960年始,提出招工必须经中共中央批准,劳动指标下达各地方后方可招工,严格制
止私招滥用,实行“统包统配”就业办法。“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力管理遭到严重破坏,
在招工、就业等劳动力调配中出现各种不正之风。

1978年,对劳动就业制度进行改革。1980年8月7日,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劳动就业会议,实
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逐步推行公开招工,择优录用办
法,劳动者可根据自己特长选择职业。

一、固定工

1959年,从城镇和农村招工2613人,集体(合营)转全民218人,外省市县调入74人,其他
750人,全年增加3655人;退职退休40人,入学3人,死亡21人,全民转集体111人,清洗开除26
人,精减下放286人,返乡务农554人,调外省市县45人,其他488人,全年减少1574人。纯增
2081人。1981年,招工59人,补充自然减员991人,集体转全民36人,就业安置125人,外省市
县调入35人,全年增1246人;退休523人,退职9人,参军33人,入学17人,死亡8人,调外省
市县32人,其他8人,全年减少630人。纯增616人。1985年,招工55人,补充自然减员45人,就
业安置1250人,外省市县调入51人,技工学校毕业生53人,其他68人,全年增加1522人;退休
136人,退职14人,死亡30人,调外省市县244人。共减少424人。纯增加1098人。

二、临时工

1972年,安排临时工2250人。1976年,安排临时工4560人。至1981年,共安排临时工25910人。
1982年,安排临时工1235人。1983~1985年,安排临时工3481人。

附:依安县若干年份固定工增加、减少情况表

若干年份依安县固定工增加情况表




若干年份依安县固定工减少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