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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劳动保险

第四节 劳动保险





1954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政策、法令规定,为加强劳动保险工
作,设专职劳动保险干部,处理和解决职工中生、老、并死、伤、残等特殊困困。实行劳动保
险单位19个,职工1959人,职工供养直系亲属4896人。1978年,实行劳动保险单位101个,其
中:全民84个,集体17个;职工8577人,其中:全民6213人,集体2364人;职工供养直系亲属
34308人,其中:全民24852人,集体9456人。正常退休478人,病退218人,退职55人,处理公
伤7人。1981年,实行劳动保险单位152个,其中:全民106个,集体46个;职工12109人,其中:
全民7287人,集体4822人;职工供养直系亲属24621人,其中:全民14976人,集体9645人;退
休2883人,其中:全民2265人,集体618人;退职137人,其中:全民112人,集体25人;公伤315
人,其中:地区认定86人,县认定229人。1985年,实行劳动保险单位133个,其中:全民85个,
集体68个;职工11987人,其中:全民5390人,集体6597人;退休926人,其中:全民650人,集
体276人;退职77人,其中:全民58人,集体19人;公伤512人,其中:市级,人定34人,县级
认定478人。

附:工伤事故

一、查炉道煤烟中毒致死

1970年5月17日晚8时许,县玻璃厂当班2青年工人发现熔炉温度不正常,为查明原因,不
顾个人安危,钻进烟道检查。因煤烟中毒,抢救无效致死。

二、施爆土炸药伤人

1970年10月7日晚5时许,县在上游公社红五月兴修扬水站土基中,依安镇公社服务系统为
加快进度,提高工效,自制土炸药爆破土方,抢修分段工程。在施爆作业时,4名职工未按爆
破规定操作,骤然被炸身亡。

三、机械伤害

1976年3月15日,依龙公社制油厂扒皮车间动力杠轴断折,修复后试车,升降机堵料掉带,
当班1青年工人违章挂带。因机械无安全设施,该工人工作服被绞在总杠对盘突出37mm一螺拴上,
随即整个肢体被绞进传动机械中,即亡。

1977年2月11日,宝泉公社(阳春乡)铁工社锻造卡板,因传动带脱落,1工人在挂带时,不
慎衣袖被皮带轮绞住,身躯绞入传动机械内,随机旋转后落地身亡。

四、物体击亡

1977年8月17日晚5时许,县玻璃厂木工车间2工人,在开锯下料作业中,1工人移木方不慎
触及锯齿,因轮盘锯无安全罩,致木方从锯上沿着抛物线方向射出,击中另1工人左胸部。当
晚9时,因内出血过多死亡。

五、防雹弹爆炸伤人

1983年7月28日,县撤销阳春公社防雹点,防雹土炮在运往解放公社途中,因磨擦引起爆
炸,受伤8人。

六、窒息死亡

1984年8月29日,县水泥厂1工人在水泥出料囤下违章作业,水泥坍塌将其埋入,窒息死亡。

七、坠落身亡

1985年7月19日,县建筑公司在依安糖厂工地施工,因绞手架负荷超重,加之横担木腐朽,
1工人从18.4米高处坠地摔伤,抢救无效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