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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解放后人民武装

第三节 解放后人民武装





保安大队 1945年11月,中国共产党依安县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工委”)于省城(北安)筹
建人民武装力量,招收2个连,组成东北人民自卫军依安县保安大队。1946年初,增为3个连
(其中1个骑兵连),统编1个营,更名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民主联军依安县保安大队。区建中队,
人员20~50人。同年11月,县保安大队改为县公安中队,人员200人,区为公安小队,10人左
右。

警卫团 1946年下半年,按西满军区要求,成立依安县警卫团,主要任务为解放战争接收
新兵,训练新兵,输送新兵。

人民武装部 1948年11月,县政府设武装科,科长1人,科员2人。1951年,县人民武装部
成立,设军事、政治股,人员13人。是年,12个区均设区武装部。1954年10月,县武装部改称
兵役局,设组织动员、征集、预备役军官、预备役军士、兵役统计、民兵科。1959年10月,复
名人民武装部。1981年,人民武装部设作训、动员、政工科。至1985年,人员增至17人。

附:依安县人民武装部历任部长(科长、局长)名表

依安县人民武装部历任部长(科长、局长)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