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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军事训练

第二节 军事训练






1946年,民兵军事训练科目以队列、战术为主,坚持常年训练,以冬训为主。1950年后,
民兵训练3天1小训,5天1大训,区每月进行1次会操,县1~2个季度搞1次检阅。进入1980年,
民兵训练内容为“五大技术”(射击、刺杀、投弹、爆破和土工作业),有近战、夜战、民兵传
统战法打坦克、打飞机、防空降、防原子、防化学、防细菌等专业性训练。连长以上干部由县
武装部训练,副连长、排长由公社武装部训练,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由生产大队训练。1981年,
训练连、排长531人,基干民兵1771人,1982~1983年,训练连、排长1500人次,基干民兵2672
人次。1985年,除传统项目训练外,重点进行专业性训练,训练民兵专业干部360人,专业基干
民兵18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