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教师队伍
第三章 教师队伍
民国19年(1930年),小学教师34人。伪满康德8年(1936年),小学教师28人。伪满康德12年
(1945年),小学教师183人。
1946年,留用旧学校中学教员6人,小学教员84人。招收部分知识分子,充实教师队伍。
1949年,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采取办简师、短训班和招聘、接收师范院校毕业生等扩大教师
队伍,中、小学教师共有284人。1958年,中、小学教师增至1165人。1962年,调整教师队伍,
精减下放322人。至1966年,在初中教师中,大学专科毕业65人(占67.2%);在高中教师中,大
学本科毕业11人(占91.6%)。“文化大革命”中,盲目发展初、高中,教师从小学往中学层层
“拔尖”,民办教师增加,师资质量下降。1976年后,分配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内招教师305人,
教师子女接班250人。1979年,县教育学会成立,会员144人,设理事会,兼职正、副会长,专
职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1980年,在中、小学教师中普及《教育学》,开展专题讲座,传递教
育信息,自办《教育通讯》5期,编佣德育》、《小学数学改革》等材料。1984年,召开教育学
会年会,评出一、二、三等论文各5篇。1985年,评出二等论文8篇、三等论文12篇,被黑龙江
盛齐齐哈尔市教育学会采用论文各3篇。全县教师3979人,其中小学教师2814人,中学教师1165
人(高中152人)。县委、县政府在第一个“教师节”做出《关于进一步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的决
定》,设“园丁奖”,对教师政治地位和生活待遇及子女就业等做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