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育经费 一、教育经费
民国时期,教育经费是以地方垧捐、粮捐、义务教育垧捐三种款项为主要来源,国库支付
不多。民国16年(1927年),初级小学经费1509元(大洋、下同),初、高两级小学经费3784元。
民国18年(1929年),经费17852元。民国19年(1930年),经费24427元。伪满时期,教育经费奇
缺,后有增加,但以地方自筹和摊派为主,带有半封建半殖民地特征。伪满康德5年(1938年),
经费18390元(伪币、下同)。伪满康德12年(1945年),经常费381660元,临时经费23770元。
1946年后,教育经费逐年增多,以国家拨款为主,集体支付为辅,个人负担极微。1947年,
教育经费1225万元(东北流通券),区、村民办公助小学种校田地解决办学经费,县财政适当补
助。1949年,县人民政府将民办公助小学教师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转为公办教师。1954年,
教育经费31.8万元。1958年,增至42.8万元。1966年,教育经费126.9万元,公办中学生平均占
经费91.91元(其中个人占经费47.71元)。“文化大革命”期间,盲目发展中学,中学生平均占
经费降至6.37万元。1981年,全县砖瓦结构校舍占总面积的35.7%。1982年始,本着“四个一
点”(教育经费挤一点,地方财政补一点,群众筹集一点,从勤工俭学收入中拿一点)精神,调
动各方面积极性,群众办学热情高涨。是年,教育经费增至413.2万元(国家拨款408.7万元,
地方财政补助4.5万元)。1983年,实行集资办学。1984年,县政府下发《依安县征提乡(镇)统
筹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和《依安县工厂、企业和乡村集体筹集办学资金的试行办法,对集资办
学原则、标准和使用管理均做具体规定。至1985年,集资724万元,其中:用于民办教师工资
326.2万元,基建资金370.3万元,其他项目27.5万元。教育经费560.7万元,其中:国家拨款
549.2万元,地方财政补助11.5万元。基本实现“一无、两有”(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人
人有课桌凳),维修危房26227平方米,危房面积降至2%,添置课桌凳7966单人套,砖瓦结构
校舍增至148147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73%,实现授课1部制。
二、勤工俭学
1946年后,为解决学校教育经费不足,全县组织师生进行勤工俭学。城镇学校办手工业作
坊,农村学校种校田地,以生产收益解决教育经费。1949年,全县160所中、小学,有校田地
7718亩。1958年,学校大办工厂、农场,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校办工厂56个,农场105个,但
劳动过多,教学质量下降。1970年,实行“开门办学”,忽视课堂教学,学生学习成绩下降。
1978年后,“左”的倾向逐步得到扭转。1981年,校办工厂13个,农场232个,产值110万元,
收入64万元。1982年,勤工俭学产值175万元,收入90万元。1983年,县教育科被黑龙江省教
育厅评为“勤工俭学”先进单位。1985年,校办工厂19个,农场245个,耕地面积17843亩,产
值254.5万元。其中:工业产值182.1万元,农业产值72.4万元,收入109.3万元。开展“四捡、
一挖”(捡粮、捡柴、捡废物、捡粪,挖药材)活动,收入39.4万元。用改善办学条件85.7万元,
维修校舍12588平方米,购课桌凳5703单人套,教学仪器4190件,体育器材538件,图书3542册。
是年,阳春乡教育办公室和县第四中学铝制品厂被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评为勤工俭学先进单位。
1954~1985年依安县教育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