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医疗、医术 境内自古均系散在民间“游医”(郎中)诊病,继开药局(店),“坐堂中医”为民医疗,属
自由职业。设治前,随开荒和移民亦流入外地医商、“游医“。民国5年(1916年)1月,杨占元
雇用4人,开“兴发同”药局。民国7年(1918年)2月,医士张向午雇用2人,开“泰和堂”药局,
设内外科。民国9年(1920年),儒医(读书人出身的中医)陈德本雇用2人,开“德盛堂”药局,
设痘疹科。民国13年(1924年),药店22家,皆是小本经营,自置丸、散、膏、丹,开业医士12
人,诊治患者275人,其中死亡17人(伤寒2人、痨症6人、干血痨8人、积症2人,胃并咳嗽、疮
症、疗毒各1人)。民国14年(1925年),增药局4处,均设内外科,雇用6人。民国15年(1926年),
继增药局5处,设内科3处、西医外科1处。民国16年(1927年)5月,医生孙西庚、徐俊锋等34人,
呈请县设医学研究会。民国19年(1930年)4月,卫生部颁发《管理成药规则》。同年7月,民国
政府公布《西医条例》。
1931年“9·18”日本入侵后,医疗卫生事业无人过问,缺医少药,疫病流行。巫医神汉
乘机蛊惑民众,骗财害命,死亡人数日增。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1月,医生卢克复自筹资金3
00元,私立“北满医院”。伪满大同2年(1933年,有医师5人(日本人4人)。伪满康德元年(193
4年),常患麻疹、风疹、水痘、疟疾、梅毒、淋毒、脓毒、败血症、恐水病等,患者452人。伪
满康德2年(1935年),建公医诊疗所1处,每日施疗患者三四人或七八人不等。中药店36家,西
药店8家,中医90人,西医3人。伪满康德6年(1939年),改为县立医院。伪满康德8年(1941年),
县医院从依安村(依龙镇)随迁至泰安街,与原克山县第二医院合并。治疗传染病患者70人(男36
人、女34人),死亡24人(男7人、女17人)。伪满康德12年(1945年),公立医院4处,私立病院10
处,共设内、外、眼、淋并妇人、小儿科,医生15人(公医5人、私医10人),诊治患者11144人,
住院78人,患病率23%。
1949年,建卫生,所(院、站)26处,医护人员69人,床位18张。1958年,卫生院(所、站)
25处,医护人员360人,床位329张。1981年,卫生医疗单位53个,医护人员1418人,床位696
张。结核病防治所、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药品检验所、卫生进修学校各1处,232个生产
大队均设卫生所,赤脚医生582人。本县有X光机、病理切片机、心电图机、心电示波起搏器、
红外线治疗机、裂隙灯、超声、心动机等大型医疗设备106台。至1985年,医疗单位52个,医
护人员1 351人,床位716张。村卫生所237个,医护人员885人。个体诊所62个,医护人员63人。
500元以上医疗设备455台(件)。
一、县级医疗单位
人民医院 伪满大同2年(1933年),伪县公署设公医诊所。伪满康德6年(1939年),公医诊
所并入伪县立医院。伪满康德8年(1941年)10月,伪县立医院迁至泰安街(依安镇)与原克山县
第二县立医院合并。1946年,接收伪县医院改为军民医院。1947年3月,军民医院分为西满军
区后方第四陆军医院、警卫二团卫生所、县政府医务所。1949年2月,改为县立医院,医护人
员27人(技术人员20人),设内、外科,床位18张。1952年1月,县立医院改为县卫生院。1953
年,医护人员43人(技术人员35人),床位40张。1954年,设制剂室。1956年10月,县卫生院与
私人联合人民医院合并为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81人(技术人员59人),床位54张,设儿科和手
提X光机、100毫安X光机万能手术床各1台,外科可作阑尾炎、截肢、肠梗阻、肠切除、胆囊切
除、气管切开等手术。增1958年,医护人员97人(技术人员85人),床位60张,增设五官科。建
结核疗养院,医护人员12人,床位30张。1960年,设小型灭菌器、恒温箱、冰箱。1963年,结
核疗养院迁至西门外(原县荣军疗养院),医护人员18人,床位50张。1965年,设外科、妇科病
房,高压灭菌器、无影灯、万能手术台、麻醉机各1台。1968年,设生物化验、胃镜。1977年,
设病理、耳鼻喉、中医科,中药房和化验、急诊室。1979年,增救护车1台。1980年,设30毫
安X光、200毫安X光、心电、超声心动机各1台,另有裂隙灯、氧气瓶、换药车、器械柜、吸引
器等。1981年,医护人员365人,其中:技术人员271人(主治医师20人、西医师37人、中医师2
人、护师7人、西药师1人、检验师2人、技师4人、其他198人)、管理人员13人、工勤人员81人,
床位261张。有门诊、住院两部,共设30几个科室,可作内、外、骨、妇、眼科近20种手术,
救护车2台,已是技术力量和医疗设备配套综合性医院。1983年,设预防保健科,内科门诊增
设胃镜室,物理诊断科增设B型超声室。五官科主任、主治医师于政和及其防盲小组,创三级
眼病防治网,培训防盲人员3 710人,患病率由70%降至2.52%,重眼病人由3.6%降至0.43%,
被评为黑龙江省防盲工作先进个人、医院被评为先进集体。是年,设美国产“宝石花牌”生化
自动分析仪1台。1984年,设上海产ND一82型电脑机和日本产5 V一500型X光机各1台。1985年,
医护人员375人,其中:技术人员278人(主治医师23人、西医师23人、中医师1人、主管护师2人、
护师3人、主管技师1人、技师3人、其他222人),管理人员12人,工勤人员85人。床位261张,
设日本产SD—50型胃镜、肠镜各1台,美国产44A型B超声机1台,北京产A 0 1型电动抢救洗胃
机1台。
中医院 1953年11月5日,城关区第一私人联合诊所改为私营联合中医院。1954年,私营
联合中医院改为中医院,医护人员16人(技术人员12人),床位10张。1957年,医护人员18人
(技术人员12人),床位15张。1958年,与人民医院合并,1963年分出,1968年并回,1971年再
划出。1981年,医护人员91人,其中:技术人员82人(副主任医师1人、中医师10人、西医师2
人、护师1人、中药师1人、其他67人)、管理人员5人、工勤人员4人,设内、外、妇、儿、骨、
按摩、针灸、痔瘘科,床位40张,有X光机、心电图机和检验等医疗设备。1984年,设心电室。
1985年,医护人员106人,其中:技术人员91人(副主任西医师1人、主治中医师5人、中医师8
人、西医师2人、护师、主管中药师、中药师各1人,其他72人)、管理人员11人、工勤人员4人。
接待住院患者340人次,门诊量10694人次。
农场职工医院 1954年,成立看守所诊所,医师(犯医)1人。1956年,改为劳改农场医务
所,医护人员13人(犯医10人、管理人员3人)。1957年,建第42劳动改造管教支队医院,医护
人员17人,其中:医师4人(犯医2人)、讲师1人(犯人)、医士3人、护士6人、管理人员3人,设
内、外科,5个分场均设诊所。1967年,犯人迁出,知识青年进场,改为职工医院。1976年,
医护人员35人,其中:技术人员30人(医师2人)、管理人员5人。设内、外、妇、中医科和X光、
心电、超声及住院部,床位20张。1985年,医护人员52人,其中:技术人员45人(西医师8人)、
管理人员6人、工勤人员1人。设五官科和化验、手术室,床位20张,下设7个卫生所。
二、乡(镇)医疗所(院)
1949年,建乡(镇)卫生所(院)3处,医护人员16人(技术人员13人)。1954年,卫生所(院)8
处,医护人员31人(技术人员24人)。1958年,12个公社均建卫生所(院),医护人员155人(技术
人员132人),床位64张。1981年,公社(镇)卫生院18处,其中:镇卫生院1处、中心卫生院(依
龙、三兴、阳春、中心、新发公社)5处、公社卫生院12处,医护人员649人,其中:技术人员
557人(西医师35人、中医师18人、护师1人、中药师3人、其他500人)、管理人员63人、工勤人
员29人,床位376张。1985年,乡(镇)卫生院18处,其中:中心卫生院4处(依龙、三兴、阳春、
中心),乡(镇)卫生院14处,医护人员537人,其人:技术人员457人(主治中医师1人、中医师
19人、主治西医师3人、西医师21人、中药师2人、技师1人、其他410人)、管理人员52人、工勤
人员28人。设100毫安X光机、脚踏吸引器、天平、恒温箱、心电机、超声诊疗仪、电热灭菌器,
简易手术床和电动吸引器2台,产床8张。
三、公费医疗
1952年7月,实行公费医疗。凡县属各级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文化、教育、卫生
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支付工资的在编人员,行政事业费支付工资的在编人员,长期修养的
编外人员,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干部,受长期抚恤的在乡2等乙级以上的
革命残废军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消防队、武装民警中队、人民武装部的军人及随军家属,均享
受国家公费医疗。1953年,凭公费医疗证就医。1954年,享受公费医疗单位30个,1932人。
1955年6月16日,重新修订公费医疗制度,将80%费用拨给单位,其余留做急用。至1964年,享
受公费医疗人数增至3802人,支出16.57万元。1976年,县公费医疗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
工作人员5人。1981年,享受公费医疗人数5129人,拨款15万元,实际支出15.8万元。1984年,
享受公费医疗人数增至8214人,推行“住院统管,门诊定点,超支挂帐,定期依次拨款”办法。
1985年,实行“住院统管,分档包干,定向挂钩,重点照顾”管理办法,对30年以上工龄、退
离休干部、中级知识分子,每人每月5元,建国前老干部、2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癌症患者给
予重点照顾,实行全包制公费医疗。
四、合作医疗
1972年始,农村办合作医疗,经费来源:一是从集体(生产大队、生产队)公益金中提取,
每年每人3元左右;二是每年个人交纳0.5~1元,为资金不足补充部分。1976年,县合作医疗
办公室成立,工作人员3人。1981年,全县232个生产大队均办起合作医疗站,赤脚医生582人
。向前公社新合生产大队实行免费医疗。至1985年,实行合作医疗仅有向前乡新合村、庆丰乡
新华村,其余全部解体。
1972~1985年依安县农村合作医疗销售药品金额
单位:万元
附1:医疗事故
一、延误抢救时机出事
1953年8月11日8时许,县联营保健站女站长为依安镇1街4组妇女接生。5时40分,婴儿降生,
产妇胎盘滞留。站长始用压腹和牵引方法维持,后进行手术,产妇流血过多,延误抢救时机死亡。
判站长有期徒刑3年。
二、超量用麻药出事
1956年1月3日,通宽区(上游乡)兴阳村一男农民患急病,来县人民医院医治,确诊为急性
阑尾炎,住院治疗。5日晚11时许,患者病情加重,决定手术。因麻药用尽,手术医生要配制5%
普鲁卡因。在配制中,调剂粗心大意,错配浓度过高(后经测定含普鲁卡因35.4%),致患者中
毒死亡。判调剂有期徒刑2年(监外执行)。
三、手术前未禁食而全麻出事
1959年1月29日,讷河县某小学校一男生患急病,来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初诊为膝关节
巨细胞瘤,后经确诊为结核。于2月1日下午6时,施全麻截肢,因手术前患者未禁食,手术时
突然呕吐,食物堵塞气管窒息而死。
四、血库存血感染出事
1964年5月14日,县人民医院因停电血库未做降温处理,致存血细菌感染。为2名患者输入
后,一患者反应严重;另一女患者(依安镇西北街23组)死亡。
五、误用药出事
1966年11月12日下午3时许,新兴公社爱民卫生所中医,为该公社建民管理区第四生产队
社员家小孩治玻该队队长患头痛病,求该医生注射2支麻黄素,因医生工作马虎,误将2支肾上
腺素静脉注射。几分钟后,队长死亡,判医生有期徒刑3年。
六、手术损伤脊髓神经
1977年2月1日,县人民医院外科医生,为解放公社万发生产大队第六生产队社员行胸椎结
核病灶清除手术,损伤脊髓神经,使患者双下肢瘫痪,终生致残。
附2:中毒事故
1961~1972年,全县发生食物中毒36起、875人,死亡15人。其中依安镇发生10起、368人,
占总中毒人数的42%,依安农场发生4起,中毒143人,死亡6,人,占中毒人数的4.2%。
一、食病猪肉中毒
1961年9月2日,中心公社西和平生产大队第一生产队社员买本队病猪,杀后卖肉。进食47
人,中毒33人,死亡6人。
二、食苍耳中毒
1961年深秋,富饶公社兴智生产大队第四生产队社员采集苍耳烘干磨面,与黑面和一起做
“糊糊”食用。进食5人,中毒5人,死亡4人。
三、食毒蕈(毒蘑)中毒
1969年8月23日,新兴公社西北生产大队第五生产队社员采集野生毒蕈(毒蘑)3斤多食用,
进食5人,中毒5人,死亡8人。
四、煤气中毒
1962年1月10日晚9时许,县砖厂1工人家6口人煤气中毒,死亡3人。
1963年冬至1964年春,依安镇公社发生煤气中毒21起,中毒51人,经抢救均脱险。
1965年12月28日,双阳公社双兴生产大队第六生产队1社员家8口人,煤气中毒6人,死亡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