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广播、电视
第三节 广播、电视
一、广播
1951年,县文化馆设广播放大点,50W扩音机1台,大喇叭4只,对城镇播放广播节目。195
2年,筹建县广播站,同年县城架设有线广播线路40公里,居民组安小喇叭,机器功率300W。
1954年,县城实行广播收费制度。1955年,县广播站成立,设编播、机务、财务组,属县委宣
传部。1956年,奎东(先锋乡)、宝泉(阳春乡)、兆祥(红星乡)、依龙、新发等区建广播站,用
电话线传送广播节目。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均建广播站。1959年,广播通至管理区,架设广
播专用线65公里,入农户小喇叭1.75万只。同年,农村实行广播收费制度,县城用电力零线送
广播。1963年,新屯、兆祥(红星乡)、奎东(先锋乡)、新发、向前、宝泉(阳春乡)、泰东公社
广播站归县统管,公社派人驻段送高压带广播。1965年,大部分生产队和社员家通广播。1966
年,停止城乡收费,增自办节目,每日3次,每次30分钟。1972年,县广播事业管理科成立,
与站合署,设编辑部和人秘、事业、线路组,工作人员31人。1974年,县城撤零线。1975年,
架设县城至公社广播专用线。1978年,建624平方米2层办公楼。1981年,架设专用线2 193杆
程公里,地埋线15公里,小喇叭20225只,扩音机185台,总功率46630W、收音机5万台,广播
网络基本形成。1982年,设技术组,工作人员35人,汽车、三轮摩托车各1台。1984年2月,广
播科改为广播电视局,设电视转播台、编辑部,事业、人秘、技术股,微波站、广播电视服务
公司,工作人员41人。同年儿月20日,广播站改称广播电台,用500W调频发射机传送广播信号。
每周自办节目10几个,节目稿件短、快、新。全天播音8小时30分钟。通讯员189人,年平均来
稿3690篇。1985年,乡(镇)至村屯广播明线17005条公里,225个村通广播,村设广播室167个,
高音喇叭691只,入农户小喇叭29745只,乡(镇)广播站工作人员253人,业余线路维护员101人。
二、电视
1973年,始建电视转播台,竖50米简易接收塔进行远程接收。1974年5月1日始,采用黑白
电视差转机,转播齐齐哈尔市电视台节目,用1 KW发射机发射。1976年8月,改竖78米三角轻
型铁塔,同年9月15日,转播明水电视台信号,播出时间为每周二、四、六晚。1981年,改黑
白为彩色发射机,设接收机1部、录像机2部、监视器4台,覆盖半径25公里,人口32万,全县
拥有电视机2500台。1982年2月,于齐齐哈尔市电视台设录像点,采用传录像带播出电视节目,
年播出1246小时。1983年,设单通道1KW彩色电视发射机1台。至1985年4月,筹建微波站,县
自筹资金50万元,同年9月17日立塔,10月30日竣工。自立塔高99.5米。座标北纬47°53′,
东经125°18′,海拔216,米,11月20日开通,接收克东微波站信号,距离73.85公里。可直
接转播中央电视台节目,增加午间新闻,年播出时间1639小时。全县电视机1万余台。
三、供应与维修
1955年,县广播服务部成立,工作人员2人。主要维修发电机、收音机、广播喇叭等,自
负盈亏,流动资金3000元。1958年,改为广播器材修配厂,工作人员20人,后并入印刷厂,划
归电厂,年末停办。1971年,重建广播服务部,1年后停办。1979年,县广播器材服务公司(集
体)成立,工作人员22人,以修理为主,兼营广播、电视器材。至1985年,固定资产12.96万元,
流动资金10万元,营业额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