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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平均寿命

第五节 平均寿命






1981年,人口平均寿命67.2岁,其中1男66.8岁,女68.7岁。1982年,人口平均年龄24.6
岁,比1964年人口平均年龄22.8岁增大1.8岁;年龄中位数为18.9岁,比1964年人口16.2岁上
移2.7岁。人口长寿水平(系80岁以上人口数,占60岁以上人口数的百分比)4.6%,比1964年
3.4%提高1.2%。全县人口平均年龄逐渐增大,年龄中位数上移,平均寿命和长寿水平逐年
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