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区域变动
第三节 区域变动
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沙皇俄国修筑东清铁路,强占土地,号占庙宇、民房,划为车站
用地和铁路附属地。占地近20平方公里,此为富拉尔基街区之始。
1936年(伪康德三年),富拉尔基划归龙江县辖治。分设街保、乡保,街保辖10甲、乡保辖
12甲。1937年设富拉尔基村公所,辖24个自然屯。西南至洪河、东北至长发、西北至冯家窝棚、
东至江东五福。区境约450平方公里。
1946年,龙江县政府迁至富拉尔基。富拉尔基为龙江县一区,区域无变动。
1952年,富拉尔基改为龙江县城区,区划面积14平方公里。
1954年,富拉尔基划归齐齐哈尔市,为县级区,面积为17平方公里。
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过程中富拉尔基划为红岸人民公社和红宝石人民公社。红岸人民公
社东与昂昂溪人民公社为邻、南与泰来县相接、西与红宝石人民公社相连,北与梅里斯人民公
社为界,辖3个街道办事处,19个自然屯,面积261平方公里。红宝石人民公社东与红岸人民
公社相连,西和南接龙江县,北与梅里斯人民公社毗邻,辖1个街道办事处,15个自然屯,面
积155平方公里。
1961年8月,红岸、红宝石人民公社,合并为富拉尔基人民公社。城区面积17平方公里。1968
年全和太大队划入富拉尔基人民公社,城乡面积达375平方公里。
1985年,城区9个街道办事处,占地28.66平方公里。郊区3个乡、23个村,占地346.34平
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