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地方工业原材料
第五节 地方工业原材料
一、就地取材
清末,区内加工面粉、豆油、白酒、皮张、柳罐、簸箕、苇席、粉条等工业产品所用原料,
均利用当地资源,就地收购。民国初期,集市贸易逐渐发达起来。匠铺和作坊专营加工制作,
原材料自行到市场采购。一些前店后厂的匠铺,所需的柳条、皮张、芦苇,榨油、制酒、制作
酱醋、糕点等所需的粮食均为就地收购。日伪时期,日本侵略者实行经济统治,特别是1938年
后,加紧掠夺农副产品,对工厂实行配给制,致使大部分私营工厂、手工业匠铺、作坊,因缺
少原材料而倒闭。
新中国建立后,地方国营工厂和个体手工业所需原材料,都是自行到市场收购或设点收购。
或由龙江县企业公司协调、联系、收购。1953年始,实行计划经济,各工厂和手工业户经主管
部门批准,到指定物资部门联系采购原材料。1954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食品、酱醋、白酒
等所需原材料,按照生产能力经主管部门批准列人供应计划,实行统一调拨,执行国家牌价。
1960年后,地方国营和大集体工厂的生产材料纳入国家计划,按照批准计划调拨。1970年后,
街乡办小工厂,原材料自行解决。1979年至1985年,区内食品工业所需的粮豆仍然按照计划供
应,其他区直工业、乡村工业、街道工业、校办工业所需原料均是就地自行解决,少量到外地
采购。
二、外地购进
清末民初及日伪统治时期,区内铁匠铺、木匠铺、薄铁铺所需原材料均从齐齐哈尔市等外
地自行采购。
1946年人民政权建立后,工业所需的生铁、钢材、白铁、木材、纸张等原材料,由龙江县
企业公司协调采购。1956年手工业合作化后,所需原材料绝大部分实行国家统一调拨。少量的
可从外地生产单位采购。街道办的小型工业,未纳入国家计划,自行解决原材料。制腊厂所需
原材料从大庆采购,帆布、印刷、纸制品、塑料、镜制品等原料均外购。
三、利旧利废
清末,区内农民利用农闲季节,赶车收购废旧铜铁,直接卖给铁匠铺、铧炉。民国初期至
日伪统治时期,境内有专门走街串屯收购废旧铜铁的,除卖给铁匠铺、铧炉外还到市场上销售。
新中国建立后,供销社设废品收购站,各生产厂家根据需要到废品收购站选购废旧物资做
原料。1956年后,地方国营工业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基本上纳入国家计划,凭批件供应原材
料。国家困难时期物资紧张,各工厂原材料不足部分到废品站采购补充,农村生产大队办烘炉
所需的原材料,均到废品站采购。1970年后,城乡小型工厂得到发展,但国家不供给原料,废
品站就成为供应部分小型工厂原材料基地。1985年一些工厂与废品站建立长期供求关系。废旧
铸铁、熟铁、钢、铝、铜等送冶炼厂,旧瓶供给酒厂、饮料厂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