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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地方工业机构队伍

第七节 地方工业机构队伍





一、管理部门

日伪统治时期,村公所设实业股,管理境内工商业。1946年后,地方工业由龙江县人民政
府工业企业公司直接管辖,富拉尔基区尽管境内个体手工业。

1954年10月,富拉尔基区划归齐齐哈尔市,区政府设手工业管理股,1956年8月16日,改
设手工业管理科。

1958年,富拉尔基区建置撤销,分别成立以北满钢厂、第一重机厂为轴的红岸、红宝石人
民公社。红岸人民公社设工业局,红宝石人民公社设工业科,地方工业以地域划分,各自隶属
两个人民公社的管理部门。红宝石人民公社于1958年11月成立经济计划委员会,红岸人民公社
于1960年8月成立经济计划委员会,各自领导境内的工业企业。到1962年6月21日,根据中共中
央“精兵简政”的精神,撤销经委。

1961年9月,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决定,红岸、红宝石人民公社合并为富拉尔基人民公社,
管理工业的职能部门合并为手工业管理局,1962年6月27日改为手工业管理科。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手工业管理科失去职能作用。1967年4月,公社革命
委员会成立生产委员会,1970年11月改生产部,内设工交组负责管理工业。1974年4月5日,根
据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决定,撤销革委会生产部,恢复工业科建置。

1979年,区内地方工业多数上收市管,工业科压缩编制、精简人员,改为生产生活服务公
司。1980年3月,建富拉尔基工业联合公司,实行市区两级领导企业。1984年建乡企局,加强
对乡村工业的领导。1985年9月建集体企业管理局。

二、职工队伍

清末民初,区内私营企业火磨、油坊、皮铺,多数雇佣工人2—3人,广记火磨雇佣40人。
1937年,区内独资、合资私营工业56家,多数雇佣5—6人,较大企业雇用30—40人。1941年日
本人开办的小松制材厂雇佣工人120人。

1947年区内手工业户85家,工人240人。1954年,区内手工业户167家,工人432人。

1956年区内全民所有制工业职工51人,1966年186人,1977年424人,1985年400人。

1956年区内实现手工业生产合作化,入社社员1231人,1961年社员队伍发展到3174人。

1974年,区内14个集体企业,有职工1902人。

1985年全区全民企业职工400人,集体企业职工3123人,共计35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