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凡例
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建华区域自然和
社会300 多年的发展史,并突出其地域特色和时代风貌,达到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
二、本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为今建华区所辖城乡行政界。但为充分反映建华区在齐齐哈尔市
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个别内容略有外延。其时间跨度,大事记上限为1649年,各篇
上限均以事情发端为起,下限一律断至1995年12月末。
三、本志主要由概述、大事记、专志和附录4 个部分组成。概述和大事记总摄全志;专志
则以事物性质、类别归纳成篇布章,分为建置篇、经济篇、政治篇、文化篇和社会篇。其层次
结构为篇、章、节、目、子目。子目一般不设序号,均以黑体字表达。
四、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7 种文体。志为主体,述为纲络,图、表为
辅。以时为序,横排竖写,只述不议。大事记尚以编年体。
五、本志编纂行文均以黑志委发[2003]8 号文件《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行文通则》为准。
其中,清代纪年用汉字书写,并加括号用阿拉伯数字注明公历,而其他纪年,均以公历用阿拉
伯数字书写。各种数据,除清代所涉原录外,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旧计量单位均按原样录之,
并未与新制换算。
六、本志所称“沦陷阶段”,指1931年11月至1945年8 月。“光复”指1945年9 月,日本
侵略者投降。“新中国成立”,指1949年10月1 日。“大跃进”期间,指1958年8 月至1960年
10月。“文化大革命”,指1966年6 月至1976年10月。
七、建华区建置时间,为1907年1 月25日(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建华区解放时
间,为1946年4 月24日;建华区界定时间,为1961年8 月30日。而行政区、地名及有关单位名
称均用时称。所涉“境内”、“区域”,均为今建华区域。
八、人物传略所载人物以对社会做出较大贡献或有较大影响者,包括曾在建华区居住、工
作过的已故者,也兼收了极少亡去的反面人物。原则为“生者不立传”。而革命烈士、省级以
上(含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均以表列出。
九、附录,不设章节,辑录建华区内有价值的重要文件和有影响的文献资料,以补充正文
的不足。
十、建华区示意图和建华区党政办公中心照片置于卷首。配合各篇内容的代表性照片置于
各篇文中,与各篇内容紧密结合,浑然一体。卷尾收入编撰人员照,以求本志内外贯通。
十一、本志所用资料大部分来自省、市、区档案馆和图书馆,部分史料为区各有关部门提
供。所引用原文均来自《齐齐哈尔市志》,文中无注解。所涉统计数字,多来源于区统计局和
经计委,个别数字由各有关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