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章 行政建置

建置篇

第一章 行政建置


  建华区是齐齐哈尔市的老城区,而齐齐哈尔市就是从建华区域扩展开来的。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从抗击沙皇俄国战略意义出发,清政府在境内西南隅设卜奎驿
站,后于康熙三十年(1691年)建齐齐哈尔(卜奎)城。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黑龙江将军由墨
尔根(今嫩江县)移驻境内(衙门设在今区政府北邻)。自此,确立了齐齐哈尔(境内)彼时在黑龙
江省之地位。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齐齐哈尔始设行政机关。翌年十二月十二日(1907年1月25日),
将原警防东、南、西、北、中5个段改为东、南、西、北、中5个警署区,各区均由警察署管理。
这5个区大部分在今区域内,故为建华区建置之始。直到1913年,齐齐哈尔区划大面积地走出
建华区域,向东南延展。1940年,齐齐哈尔市划为11个区,其中西、北、惠福、恩信、东盛
5个区为今建华区域。

  1945年5月,民主政府成立。为适应城市管理,区划单位面积开始扩大。境内含一、五区
和六区部分地段。后又经并区,直至1961年8月,恢复建华区人民委员会后,区界才基本划定
为今建华区界。“文化大革命”期间,区人民委员会改为革命委员会,至1980年5月,区革命
委员会改为区人民政府,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