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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设治前史

第二节 设治前史





  公元前后,境内就有先祖繁衍生息。至明清年代,便成为北疆战略要地。

康熙二十四年七月十四日(1685年8 月13日),从抗击沙俄入侵、便于南北信息传递和巩
固边陲统治出发,在境内索伦总管驻地卜奎(魁)村(今清真寺附近)建卜奎驿站,亦称西站
(因其座落于齐齐哈尔城西南而得名),为盛京内务府和占塔将军所辖。康熙三十年(1691年),
朝廷派副都统品级总管马布岱驻境内,并监筑齐齐哈尔城。同年七月十九日(8 月12日),奉
御旨在卜奎驿站东北建齐齐哈尔城。同时,设城守尉(武职正三品),领兵防守及管理军政。
彼时,境内归城守尉管辖。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墨尔根(今嫩江县)副都统(武职正二
品)移驻境内(齐齐哈尔),正式设置副都统一员。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黑龙江将军
(武职正一品)萨布素自墨尔根移驻境内(齐齐哈尔),齐齐哈尔在黑龙江的政治、经济和文
化中心地位很快被确立起来。于是,齐齐哈尔城乡开始向今建华区域外扩展。。至光绪三十一
年(1905年),齐齐哈尔地方(境内)的一切军政、旗民事务均由黑龙江将军衙门(今区政府
北邻)与齐齐哈尔副都统合署统理。将军衙门内设管档、理刑、户、兵、工5 个司。同年十一
月一日(11月27日),境内由街道厅(始设于1862年)改设为黑龙江警察总局,管理省垣城厢
警务,并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管理街巷和公共卫生,处理民事纠纷,防范邪恶陋习,查处危害
公益事件。

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1907年1 月25日),为适应城乡发展的需要,齐齐哈尔(境
内)始划警察辖区,变条(街)管理为片(区)管理,将原划分的警防东、南、西、北、中5
个段改为东、南、西、北、中5 个区。各区警务及部分民政事务由各区所驻警察署负责,故称
警署区。彼时5 个警署区基本在今建华区域之内,可谓建华区建置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