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乡·村·屯
第二节 乡·村·屯
建华乡建华乡位于境内东北部。东与铁锋区铁锋乡相连;西临嫩江与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梅
里斯乡、雅尔塞乡隔江相望;南与建设、东五、西大桥、文化街道相连;北与富裕县接壤。幅
员106.3 平方公里。乡人民政府驻王屯,距市区4.5 公里。建华乡辖境在清朝末期归龙江府管
辖。1913年至齐齐哈尔市解放初归属龙江县。1947年,归属齐齐哈尔市,称齐市五区联合村,
包括三个自然屯(王屯、工人屯、新地号)。1949年,归属齐齐哈尔市农村区公所(今梅里斯
区)。1954年12月,归属齐齐哈尔市北关区管辖,名称为四合村。1956年3 月,并村建乡,改
建为联合乡,归属齐齐哈尔市榆树屯区。1958年12月,划归齐齐哈尔市建华人民公社(区),
名称为建华人民公社(区)联合管理区。1961年9 月,改称为齐齐哈尔市建华人民公社(区)
农业分社。1965年,改称为建华人民分社。1983年,市在境内搞撤社建乡试点时,改称为建华
乡至今。辖黎明、红光、曙光、光明、星光、高峰、高头、双合、龙沙9 个村和渔业队、良种
队及14个自然屯。居民4633户、13976 口人。其中满、蒙古、达斡尔、柯尔克孜等少数民族827
人。耕地面积30390 亩。建华乡以蔬菜和副食品生产为主体,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
每年向城市输送商品菜3000万公斤、鲜蛋850 吨、禽11万只。1995年,总产值4100万元,农副
业总收入3 891 万元,利润390 万元;人均收入达到2890元。被誉为小康乡。文教、卫生、科
学技术等各项事业齐头发展。有中学校2 所,小学校6 所,卫生院1 座。另有广播站、农业技
术推广站等。提前推行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另见经济篇。农业)
黎明村位于建华乡东南部。解放前称王屯。1948年,土地改革时建立黎明村。1956年,称
黎明高级蔬菜生产合作社。1958年,改为黎明管理区。1961年,改为黎明生产大队,辖10个生
产队。1983年,改为黎明村,辖王屯一个大自然屯。地处平原,幅员21000 亩。耕地7196亩,
共有居民1 660 户、4403人。村民委员会驻王屯。1995年,全村经济总产值4270万元。其中村
办企业产值1300万元,农副业收入943 万元,个体私营企业产值1987万元,人均收入3200元。
被授予区级小康红旗村。
王屯黎明村境内。明朝成化十六年(1480年)有王氏兄弟3 人在此定居,以首居者姓氏得
名。最初称王家屯,民国初改称今名。聚落沿明海公路南侧分布,略呈菱形,与城区连成片,
面积0.5 平方公里。农业以生产蔬菜为主,工业有砖厂、海棉制品厂、水泥预制件厂等企业。
通公共汽车、交通便利。建华乡人民政府和黎明村民委员会驻地。
红光村位于城区东北,距城4 公里,幅员5230亩;耕地面积1 558 亩。1956年,成立高级
蔬菜生产合作社,1961年,改建红光生产大队。1983年,改建红光村,村委会驻二家屯。居民
28 0户、810 口人。农业以蔬菜生产为主,兼营畜牧业,年产商品菜230 万公斤。工业有红光
木业有限公司、皮革厂、熔炼拔丝厂、塑料制品厂等。1995年,全村经济总产值1436万元,其
中村办企业产值452 万元,个体私营企业产值713 万元,农副业产值271 万元。人均收入3000
元。被授予区级小康村
二家屯红光村境内,王屯北1.5 公里处。康熙九年(1670年)有张、关二姓两户居民住此
而得名。聚落在明海公路北侧,呈梯形,面积0.7 平方公里。村民委员会驻地。
双合村位于城区西北,距城6.5 公里。1956年,二家、高头、他们浅三个屯合并组成红光
高级蔬菜生产合作社。1958年,改为光明管理区,1961年,与二家屯分开后改称为双合生产大
队,1983年,撤社建乡时改建双合村。村民委员会驻双合屯。居民218 户、708 口人。幅员11852
亩,其中耕地面积2833亩,草原3580亩。是一个以达斡尔族、蒙古族、朝鲜族为主的少数民
族村。以种植蔬菜为主,兼营饲养奶牛。村办企业有益农化工厂、齐双塑料板材厂、齐双纸制
品厂、双合骨胶厂、齐市科工贸开发中心等。1995年,总产值320 万元,其中村办企业产值200
万元。人均收入达1850元,1993年,被市政府批准为少数民族村。
双合屯位于王屯北6.5 公里,嫩江左岸。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形成屯,曾称卡拉杜尔
(达斡尔族人名)。同治三年(1864年),称卡拉尔图屯。因嫩江无江堤,江水泛滥将屯冲出
一条大沟,分为东、西两部分,故宣统三年(1911年)称两半屯。解放后,修筑江堤,根治洪
灾,屯中沟干涸,两半复合。1954年,改称双合屯。屯落呈长方形,面积0.4 平方公里。双合
村委会驻地。
高峰村位于市东郊,距城9 公里,与富裕县接壤。由他们浅屯改建。1956年,他们浅屯与
高头、双合、二家3 个屯合并成立红光高级蔬菜生产合作社。1958年,与光明管理区合并,成
为光明管理区的一个生产队。1961年,改为高峰生产大队,1983年,改称高峰村。村民委员会
驻他们浅屯。幅员11120 亩,耕地面积2687亩,居民172 户、539 口人。农业以生产蔬菜为主,
年产商品菜92万公斤,畜牧业以养奶牛为主,年产鲜奶324 吨。1995年,总产值569 万元,其
中农副业产值150 万元,村办企业产值280 万元。
他们浅屯高峰村境内。位于王屯东北8 公里,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形成屯,居民多为
从海拉尔、陈巴尔虎旗迁至的蒙古族人。同治三年(1864年)称塔奔沁屯,后曾译为塔布钦尔
屯、他尔木钦屯、他们钦屯。1937年,称他们浅,由蒙语“塔布钦尔、他们格勒”音转,意为
五家子。聚落呈长方形,面积0.4 平方公里。高峰村民委员会驻地。
高头村城区东北部,距城10公里,依傍哈满公路。1956年,与双合、他们浅、二家3 个屯
合并成立红光高级蔬菜生产合作社。1958年,为光明管理区第五生产队。1961年,改为高头生
产大队。1983年,改为高头村。幅员7334亩,其中耕地面积1 116 亩。居民119 户、371 口人。
其中蒙古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等少数民族58户,人口118 人,为少数民族村。以农业生
产为基础,兼营砂石资源开发、运输。同时,发展牛、羊、猪畜牧业。1995年,总产值410 万
元,其中集体经济产值200 万元,个体企业产值100 万元。农副业收入达110 万元,人均收入
1 900 元。
高头屯高头村境内,位于建华乡人民政府驻地东9 公里。康熙二十年(1681年)形成屯,
曾用名后高头。光绪十六年(1890年)称今名。建屯初期只有祁、胡、纪、戴4 户人家,均从
海拉尔、陈巴尔虎旗迁至的蒙古族人。定居后以卖柴草、养大牲畜和狩猎为生。1945年解放后,
逐步转入种田,开始种粮自食。1956年起开始种菜。聚落在明海公路南侧,呈长方形,面积0
。3 平方公里。
光明村位于城区东北,距城10公里。北与富裕县接壤。解放前人烟稀少,未形成屯。19 55
年,由下乡青年20余名组成中华农业一社和中华农业二社。1956年,两社合并组建成光明高级
蔬菜生产合作社。1957年,由山东省、河北省等地迁入40余户移民,正式建立光明村。1958年,
改为光明管理区。1961年,改为光明生产大队,划分4 个生产队。1983年,改为光明村。幅员
12366 亩,耕地面积3983亩,居民389 户、1 151 口人,多为汉族,全村辖团结、富强、胜利、
红旗4 个自然屯,村民委员会驻团结屯。全村以发展保护地和规模畜牧业为重点。蔬菜播种面
积2829亩,棚室菜200 亩,年产商品菜1600万公斤;畜牧业以养猪和奶牛为主,养殖大户有35
户。1995年,农副业实现产值470 万元。村办企业有砖厂、线材厂、食品厂等14户,年产值1335
万元。个体私营企业40户,年产值1025万元。人均收入2270元。
团结屯位于建华乡人民政府东北9 公里,1960年形成。1981年,为光明生产大队第三队。
1984年,改称今名。聚落明海公路两侧,呈长方形。面积0.8 平方公里。
富强屯位于建华乡人民政府东北10.5公里,1960年形成。1981年,为光明生产大队第二队。
1984年,改为今名。聚落明海公路东侧,呈长方形。面积0.3 平方公里。
胜利屯位于建华乡人民政府东北10公里,1960年形成。1981年,为光明生产大队第三队。
1984年,改为今名。
红旗屯位于建华乡人民政府东北10公里,1960年形成。1981年,改为光明生产大队第三队,
1984年,改为今名。
星光村位于城区西北部,与明月岛隔江相望。解放前称北郊屯,解放后与龙沙村成立新江
村。1956年,成立星光高级蔬菜生产合作社。1958年,与曙光社合并称星光管理区。1961年分
开,改为星光农业生产大队。1983年,改建星光村,村民委员会驻齐双公路北。幅员4460亩,
耕地积2017亩。居民884 户、3169人。农业以种菜为主。村办企业有星光钢厂、星光机械配件
厂、星光油脂加工厂等17户,私营个体企业98户。1995年,总产2700万元,农副业收入470 万
元,村办企业产值900 万元,个体私营企业产值1100万元,人均收入达3493元。
曙光村位于市区北郊。1945年,大部分为日伪军用地,境内虽有少数居民但未形成屯。解
放后也未经过土地改革,由农民张久明等人组成一个“二农场”。1955年,由城市下乡人员在
“二农场”基础上建成一个初级社。1956年,成立曙光高级蔬菜生产合作社。1957年,由国家
统一组织的山东单县120 户移民来此定居,开始大面积开荒种田,遂形成曙光屯、宏富屯、岗
东屯、新房子屯、临江屯。1958年,改为曙光管理区。1961年,改称为曙光生产大队。1983年
撤社建乡时,改为曙光村。村民委员会驻曙光屯。幅员12500 亩,耕地面积6700亩,居民707
户、2199口人。农业以生产蔬菜为主,“三菜”播种面积3334亩,其中保护地1490亩。村办企
业有华齐食品有限公司、曙光砖厂、曙光塑料厂、曙光建北化工厂、曙光油厂等12户。1995年,
总产值2823万元,农副业收入962 万元,村办企业产值761 万元。人均收入为2850元。
曙光屯位于建华乡人民政府西北3 公里,1953年形成屯。1958年为曙光大队一、二队。1981
年,改为今名。聚落呈长方形,面积0.4 平方公里。
宏富屯在建华乡人民政府北3 公里,1956年形成屯。1958年,为曙光大队三队和五队,1981
年改今名。聚落呈梯形,面积0.3 平方公里。
岗东屯位于建华乡人民政府北3.5 公里,1956年形成。1958年,为曙光大队四队。1981年,
改为今名。
新房子屯位于建华乡人民政府西北5 公里,1956年形成屯。1958年,为曙光大队第六队。
1981年,改为今名。聚落呈长方形,面积0.1 平方公里。
临江屯位于建华乡人民政府西南6 公里,1958年形成屯,为曙光大队的第七、八生产队。
1983年后,由队改屯。因在嫩江左岸,故取名临江屯。聚落点式分布,略呈长方形,面积0.2
平方公里。
龙沙村(亦称浏园实业总公司)位于文化大街、中华西路的两侧,距建华乡人民政府西南
5 公里。居民多是城乡插花居住户,流动性大。解放前称“西大营”,解放后,与现星光村合
并称新江村。1949年11月5 日,划归新成立的农村区公所管辖。1953年,重归一区政府所辖,
称第五街道居民委员会。1956年合作化时与星光村分开称龙沙高级蔬菜生产合作社。1958年,
与黎明村合并称黎明管理区。1961年8 月,分开单设龙沙生产大队。1983年,由队改龙沙村。
村民委员会驻浏园市场西邻。1978年,有耕地1 543 亩,到1995年只剩402 亩。1978年,农村
劳力765 名,至1995年剩216 名。过去是有名的“西菜园”,现在变成星火开发区之浏园开发
区。村称也改为浏园实业总公司,占地23000 平方米。公司以商服业为主体,有浏园宾馆、浏
日商行、浏园餐厅、浏园火锅城、浏园市场、星火物资经销处和浏园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7 家
企业。全村(公司)居民115 户,人口为工、农、商杂居。
嫩江渔业队位于城区西北部,依嫩江,与浏园毗邻。1956年,由龙沙区、北关区、铁锋区
3 个区内的个体渔民联合组建。下设3 个捕渔队。1959至1962年,划归市国营养鱼示范场管理。
1963年分出单设嫩江渔业社,业务由市商业局管理。1965年,划归建华人民公社(区),隶属
建华乡至今。占地12000 亩,耕地面积225 亩,居民88户、人口283 人。1980年,因江河无鱼
可捕,转办工业。嫩江渔业队对外称嫩江渔业公司,开设渔业机械制造厂、嫩江渔业量具厂等
企业。1995年,总产值298 万元。
良种队位于建华乡人民政府北侧,距城区3 公里。幅员2834亩,耕地面积416 亩。居民40
户、315 口人,其中农业人口135 人。良种队的前身属于光明生产大队二队。1958年,归属黎
明管理区,为六队。1960年,划归龙沙大队,称龙沙三队。1969年,正式建立良种队至今。以
种植蔬菜和畜牧养殖业为主,蔬菜播种面积370 亩,年产商品菜66万公斤。1995年,大牲畜存
栏56头(匹),其中奶牛38头。队办企业有星火工艺制蜡厂,年产值60万元。有个体私营企业
6 户。年总收入360 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20万元,牧业收入10万元,副业收入10万元。人均
收入为2 4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