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工业
第二章 工业
建华区的工业生产发展较早。清宣统三年(1911年),主要厂家有9户。其中,药业1户、粮
油业1户、酱油业1户、白皮业2户、银匠铺1户、铁铧业1户、修表业2户。从业人员61人,资本
金(大洋)9816元。
1912~1931年,境内小有规模的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发展较快,办厂向南、北大街和
东菜市方向发展,有各类企业124户,从业人员978人,资本金(大洋)167954元。有粮食加工、
制油、五金薄铁、木制品、制糖、鞋帽、皮革制品、制酒、砖瓦、铜制品等18个行业。
沦陷初期,民族工业还有所发展,惠福区、东盛区、恩信区新开设工厂99户,新增从业人
员978人,新增资本金(大洋)126291元。至1945年8月日本投降,由于日本侵略者掠夺政策和残
酷统治所致,境内工业企业能维持下来的已所剩无几。
1946年5月,一、五、六区政府贯彻党中央保护和扶持民族工业的政策,私营工业和个体
手工业迅速恢复和发展。至1948年,私营工业和手工业已发展到559户,从业1 321人,一、五
区资本金(东北币)27亿元。
新中国成立后,工业发展很快。特别是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年),橡胶、化
工、造纸、陶瓷、木制品等15个新兴行业兴起。
1956年,3870户手工业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组成63个生产合作社,走集体经营道路。1958
年,“依靠群众、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勤俭办企业”,办起小型工业企业117户。其中,建
华人民公社(区)办22户、机关部门办17户、工厂卫星小厂8户、财贸系统办19户。
1962年,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将盲目发展的“三无”(无厂房、
无资金、无产品)企业采取关、停、并、转方法进行整顿。整顿后留有125个厂(组),职工5117
人。其中,区直属18户、职工2539人;分社(街道)办47户(组)、职工959人;学校办31户、职
工750人;部门办14户、职工555人;商委办15户、职工314人。1963年,根据省人民委员会
《关于街道生产生活服务事业管理办法三十条规定》精神,以分社(街道)为单位试办生产生
活服务站。到1965年底,共办起7个生产生活服务站,下属91个小组,从业人员2196人,主要
从事利废生产、代料加工、厂外加工、进厂劳动服务、生活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项目。
“文化大革命”期间,境内工业受到一定影响。但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实行严格的计划管
理。上指下达,完成上级部门的生产计划,特别是一批区直工业企业纳入国家计划,实行统购
统销。
1980年,各街道的工厂(组)坚持边整顿、边提高、边巩固发展的原则,将116个街道工厂
(组)调整为92户。当年,产值达655.7万元,利润50.1万元。1985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
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调动了集体和个人办工业的积极性,区域性工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各类
工业企业达到103户。其中,区直9户、部门办4户、街道办21户、居委办48户、学校办16户、
乡办5户。完成产值2199.4万元,利润229万元。主要产品有服装、家具、除尘设备、劳保用
品、机电设备等30余种。
90年代,全区工业发展进入快车道。1995年,新办集体或民营工业115户。有集体工业企
业270户。其中,区直32户、部门办32户、街委办55户、学校办75户、乡村办76户;职工7883
人。私营工厂107户,从业人员778人。个体企业8867户(含个体商业),从业人员15000人。共13
个行业,产品170余种,当年,完成产值2.59亿元、利润1563.2万元、税金801万元,已经
形成以集体工业为主,私营和个体工业为辅,区、街、乡、村、学校、部门全方位。多层次、
全面发展的工业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