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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业企业管理

第三节 工业企业管理



  一 管理机构

  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境内工业(个体手工业)统由黑龙江将军衙门所设商民处进行统
一管理。至清代末年,民族工业仍由省管部门进行统管。民国初,亦延续清代管理办法,区域
工业由省、市统管。沦陷期间,统由伪市公署经济科管理,实行“产业统治”,无论民族工业
还是官僚资本工业均被纳入各种“组合”。特别重要企业被日本侵略者垄断,资源为侵略者所
掠夺。

  齐齐哈尔解放初期,一、五、六区的个体手工业和私营工业统由市政府工商行政部门统管。
而各区民主政府工商部门设工业助理进行协管。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国营、公私合营和集体合作性质的工业,均由市第一工业局、第二工
业局和第三工业局(手工业联社、手工业管理局)进行管理。

  1956年6—10月,北关区和龙沙区分别设手工业管理处,对辖境个体手工业和私营工业进
行管理。北关区手工业管理处主任郑义,而国营、集体工业均由区工商股、财税科协同市工商
部门管理。北关区工商股负责人关岐。

  1958年11月,成立建华人民公社,内设工业部,管理公社所属工业和所辖驻地工业。工业
部长魏志有。工业部后随地方行政机构变化而改称工业科。科长先后由金凤岐、李宪章担任。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业管理机构基本没大的变化,延用“人民公社”期间的体制。但
区域工业的管理基本采取“条块结合”的管理方式,公社(区)所属工业企业也执行市统一下达
的工业计划。工业科科长周作江。

  1987年后,取消工业科,经济委员会担负境内工业企业管理职能,主任方永彬。内设办公
室、财务审计科、生产科、企业管理科、技术监督科、计划统计科、经济协作办公室。各街道
办事处也相应设置计划经济管理机构,主任由办事处一名副主任担任。

  1992年6月后,推行“政企分开”管理方式。各街道成立工贸总公司,与街道办事处脱勾,
负责各街所属工业企业管理。西大桥街道为华鹤工贸总公司,经理马文辉;中华街道为华中
工贸总公司,经理王勇;东五街道为中信工贸总公司,经理王延昌;卜奎街道为兴达工贸总公
司,经理常运栋;东市场街道为中亚工贸总公司,经理侯家春;建设街道为华夏工贸总公司,
经理王佰孝;文化街道为华西工贸总公司,经理王伟。

  1995年,区经济计划委员会编制10人,主任张绍荣,内设机构不变。对所属工业企业的管
理由微观管理变宏观调控,权力还于企业。

  二 企业领导制度

  1951年,在国营工业企业中推行厂长负责制,企业的生产、经营统由厂长管理和指挥,工
厂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厂长担任。国营建华机械厂实行“一长制”和“军代表驻厂制”,并设立
“六师一长”。“六师一长”是企业一些主要部门的负责人,并为厂长在某一专业方面当助手。
“六师一长”即总工艺师、总冶金师、总机械师、总动力师、总检验师、总会计师和总调度
长。

  1954年后,在“合作化运动”中组建的各类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实行“自愿组合、自负盈
亏、民主管理”的制度。根据民主管理的原则制订的《社章》,明确规定实行理事会与社员代
表大会(或社员大会)相结合的领导制度。企业的重大问题经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讨论决
定,由理事会主任或厂长实施。理事会主任(厂长)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

  1960年,工业企业在贯彻“鞍钢宪法”中,重点推广“三华”(国营建华机械厂、华安机
械厂、北安庆华机械厂)经验,搞“两参一改三结合”。“两参”指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
管理;“一改”指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指干部、工人、工程技术人员三结合,
从而显著地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

  “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被诬为“管、卡、压”而受到批判,
致使企业管理普遍陷入}昆乱状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企业恢复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以及在“文化大革命”中遭
到破坏的生产计划、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等各项岗位责任制。

  1980年,市政府在灯泡厂进行改革企业领导体制、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将党委领导下
的厂长负责制,改为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由职工代
表大会一自主决定,厂长在具体执行职代会的决定中,有生产经营指挥权和人事任免权等。

  1982年,在工厂企业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三个条例”(国营工厂厂长暂
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明确了企业
实行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厂长行政指挥的原则,企业领导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促
进了经济的发展。

  1984年以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
的经济发展方针,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开,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以承包为主要内容
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使责、权、利相结合,职工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取消了
“大锅饭”,砸烂了“铁饭碗”,极大地调动了企业领导和职工的积极性,使企业焕发了生机
和活力。

  1992年以后,贯彻邓小平南巡讲话精神,以“三个有利于”为准则,引导企业加快向市场
经济转轨。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一批国有或集体企业转为国有民营或非国有经济。境内出现一
批规模可观,产品适应市场需求,竞争力强,经济效益良好的非国有经济,成为区域经济发展
的生力军。

  三 企业生产管理

  原材料管理 1958年.区属企业的生产原材料基本采取“就地生产,就地取材”来解决。
也有一些企业是吃国营大厂的边角废料。几乎所有企业都自行解决原材料问题。

  20世纪60年代,由于国家扶植区街工业,因而一部分企业生产纳入省、市计划,企业的原
材料由国营物资部门根据企业生产所需进行分配。实行国家拨料、商业供料。

  70年代,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对纳入省、市计划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按批准的
生产计划上报市物资部门和商业部门,签订供货合同按合同供应。对缺口的原材料,由企业自
筹解决。对产品没有纳入计划的小工厂所需要的原材料,全部由企业自行解决。期间,建华区
政府(革委会)建立物资供应站,隶属区工业科,是集体所有制性质,负责全区工业原材料的统
筹安排,协助小企业调剂解决原材料、设备,处理积压物资和组织工业产品生产。

  1981年,区物资供应站改为综合商店。1982年初,由于区管工业生产发展很快,所需原材
料数量增大,综合商店适应不了生产需要,改建为建华区生产服务公司供销经理部。同年下半
年,由于市场物资供应情况松动,供销经理部撤销,各工厂的原材料仍由企业就地取材、利旧
利废或到外地采购等办法自行解决。

  1985~1995年,企业所需原材料均自行采购解决。

  产品计划管理 区办工业初期,本着“三就四为”方针,紧紧围绕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
需要安排产品计划。多数工厂开始只能生产简易的小农具、车马挽具、服装鞋帽、纸盒等日用
小商品和进行加工修理服务生产。渐渐均可以生产比较复杂、科技含量较高的产品,如锅炉、
除尘器、农药、机械加工、散热器、奶桶、文化仪器、印刷品等。产品品种也逐年增加。1973
年,产品有22种、1976年40种、1985年42种。

  1995年,产品有铝合金门窗、石英钟、工艺笔筒、花篮、卫生纸、曲板、苫布、菜刀、帐
篷、锅炉、除尘器、步犁、去污粉、植生带、家具、农药、红砖、医疗器械、大豆专用肥等170
余种。

   1973~1978年主要工业产品

  表2—34




   1985年主要工业产品

  表2—35




   1995年主要工业产品

  表2—36




  续表




  产品质量管理 1978年,全国开展第一个“质量月”活动。1979年,国家经委颁发《工业
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此后,各企业都认真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大多数干部职工都
能把产品质量好坏优劣信誉如何,看成是关系企业兴衰和能否生存下去的大问题,不断加强产
品质量管理,使产品质量得以逐步提高。1981年,有石棉灰、皮带油、奶桶、劳保鞋、皮鞋油、
散热器、瓷插入保险、羊角熔断器等10余种产品达到省、市同行业先进水平。1991~1995年,
在新开发的132种新产品中,有计步器、吹塑瓶、旅游伞、丰产素、汽车点火线圈、氨瓶、果冻、
跳跳糖、医用酒精、杂醇分馏、新型家具、仿古家具、法式面包、发胶、瓦楞纸、系列童帽、
不干胶、汽车转向警报器等80种产品达到了市级标准水平。机制民用大勺、电源车、汽车暖风
机、空心砖块机、旋压机制耳锅、微机给水设备、干粉地毯除洁剂、塑料苫布、儿童增钙肠、
消毒剂、机床导轨耐磨涂料、手摇起动器、稻镰、大豆专用肥、汽车黑匣子等42种产品达到省
的标准或同行业先进水平。除尘设备厂生产的原子灰铁腻子,齐市制刀厂的旋压机制耳锅及鸽
型多用菜刀、厨房多用片刀和塑把片刀,建设街道办的桂生园食品厂生产的儿童增钙肠,工商
联的北方化工研究所生产的50%椒丰可温性粉剂等7种产品,填补了全国的空白或达到全国的
同类产品质量标准。特别是锅炉、除尘器、驱虫精、奶桶、20%病毒、50%百菌通、901涂料、
塑料苫布、无机花岗岩地板块、消音器等产品一直保持良好的质量信誉,在省内外驰名。石英
钟、木线、纸箱、印花餐巾纸等还远销国外,出口创汇达13万美元。

  产品销售管理20世纪50年代,生产合作社产品销售,通过前店后厂、加工订货等方式自产
自销。70年代,企业纳入省、市计划的产品由商业部门包销,而少部分不包销的产品仍由企业
自销。

  1986年改革开放后,产品销售全部是根据市场经济的形势,采取前店后厂、加工订货、举
办展销会、参加市举办的观鹤节进行销售。形成一种多渠道、多形式的推销产品方法,产品销
售额逐年增长。1980年,工业产品销售收入506.5万元,占产值的77.11%。1985年,产品销
售收入2091万元,占产值的97.5%。1990年,产品销售收入6769.9万元,占产值的82.58%。
1995年,产品销售收入22229万元,占产值的85.57%。

  四 企业职工管理

  1958年“大跃进”期间,所兴办的工厂(组)职工主要来源于家庭妇女、待业青年、社会闲
散人员,均未纳入国家劳动计划,只是经过劳动部门批准,承认为集体所有制职工。这些职工
普遍素质不高,文化程度低,又由于厂小,产品不定型,经营不稳定,待遇低,故流动性大,
甚至来去自由。当年,全区职工11073人,至1959年减少到7671人。60年代,随着生产的发展,
职工队伍的组成和素质状况虽有某些改变,但文化素质低的状况仍无大的变化。据在东五街
道创办的帆布服装厂、橡胶厂,东市场街道创办的量具厂、医疗机械厂、印刷厂、五金厂,卜
奎街道创办的碾米机厂、印刷厂,西大桥街道办的编织厂等9个较大、办得较好的工厂调查,
职工646人。其中,小学文化程度的278人,占总数的43%;文盲205人,占总数的31.68%。

  各工厂针对职工队伍素质较低的状况,除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外,都结合实际建立一些考勤、
岗前培训、奖惩、安全、晋级等制度,规范职工的行为,调动职工的积极性。70年代后,根
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工厂普遍开展了“双补”(补文化、补技术)的教育,提高职工的文化、
技术业务水平。结合企业实际状况,对职工队伍进行了整顿。1973年,职工精减到2051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区政府和各街道、乡、校,积极兴办工业,职工队伍又有所发展。
1995年,职工7883人,比1973年增长2.8倍。同时,职工的文化素质也有很大提高。大专文
化的企业领导干部44人,占领导干部的16.29%。管理人员1003名,占总数的12.72%,技术
人员277名,占总数的3.51%。

   1995年集体工业职工基本情况

  表2—37 单位:人




  五企业财务管理

  1947~1954年,各类生产合作社实行简单的会计制度。1956年始,合作工厂普遍建立财务
制度,实行成本核算,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对物品购置、原材料采购、流动资金使用、费用
开支等均建立明细账目,金额大的购置开支要按级申请呈报。

  1958年,“大跃进”一哄而起的工厂,不讲究核算,多数为微利或亏损。经过整顿后,这
些工厂大都关、停、并、转。

  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区街工业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强
化核算意识,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按月、季、年编制生产、销售、财务、成本、劳动
工资、物品购置、设备维修开支计划,并逐级上报,形成了制度。

  1963~1965年,以分社(街道)为单位办生产生活服务站,实行小组核算记账制。企业人财
物三权统由区各有关部门管理,分社只负责输送劳力。这3年分社(街道)工业总收入68.98万
元,利润65943元,税金28173元。上缴公社(区)财政19780元。各小组自留46163元,作为困难
补助和生产积金。

  “文化大革命”初期,批判“管、卡、压”,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受到一定的干扰破坏。

  1980年后,贯彻党的“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方针,新建了一大批区、街、乡、校
集体性质的企业。这些企业大部分推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从工厂到班组层层进行经济承包,
企业的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结余留用(或分红)。但对不同性质的工厂企业,财政管
理政策有所不同,对民政福利工厂、劳动服务工厂、村办工厂、小学校工厂、街委工厂,国家
在税收政策上都有一定优惠,办厂3年不收税,主管部门只收一定比例的管理费。1991年后,
对小学办的工厂开始收税,但对亏损的工厂给予退税补贴政策。

  1995年,各类工厂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巩固和完善各种经
营承包责任制。通过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经济效益不断增加。全区的270户企业,
有30户企业亏损,240户企业盈利1563.2万元,税金801.4万元。

   1980—1995年工业盈利情况

  表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