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区管商服业 一 区直商服业
建华区所管商服业是解放后由扶植私营商业、组织居民群众集资入股办合作社逐渐发展起
来的,并实现了由行政管理到直接经营的过程。
1946年4月,区政府扶植私营商业和集体商业。1948年,组织群众集资办合作社,先后办
起一区利民合作社、五区大众合作社、六区民生合作社和4个分社。是年,六区的杂货业由原5
0户增至92户,估衣铺由12户增至52户,粮店由23户增至38户。
1958年,建华人民公社统管全区的商饮服业。有国营商店49户,公私合营商业48户,合作
商店113户。全区商服业共有资金419。5万元,年销售额2394万元。其中,国营商业资金为227.18
万元,占总资金的54.15%;年销售额1 371万元,占总销售额52.1%。公私合营商业共有资
金142.7万元,占总资本金的34%;年销售额879.43万元,占总销售额的33.9%。集体合作
商业共有资金48.81万元,占总资本金的11.6%;年销售额320万元,占总销售额12.3%。
个体商业共有资金74.6万元,占总资本金0.13%;年销售额23.3万元,占总销售额的0.9%。
这种商服业格局大体维持2年左右。从1960年起,商服业网点逐渐调整,国营商服业网点陆续
由市商业、服务、粮食局和市供销社上收。其它性质的商服业,有的实行市、区双重管理,而
党的关系归区委,区政府只行使区域行政管理。
1963年,经过商业体制调整,区直管商服业仅有5个合作行业,84户零售网点。其中,商
业网点42户、饮食业网点18户,服务业网点14户,共有从业人员957人。此外,有个体商服业
户566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网点相对减少,商品可供量与社会购买力差距较大。有4个商
服业管理处:蔬菜管处、理发管处、饮食管处、煤木管处。下辖独立核算网点28处。其中,蔬
菜10处、饮食5处、理发5处、煤木8处。
1978年后,贯彻党的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方针,多种形式的商服业和区直商业得到了发
展。1980年,区直商服业有3个合作管理处(蔬菜、饮食、理发),下属独立核算网点20处(蔬菜
管处10处,饮食管处5处,理发管处5处)。3个管处销售额为637.5万元,其中蔬菜管处完成546
万元、饮食管处完成80万元、理发管处完成11.5万元。共实现利润15.49万元。其中,蔬菜
管处7.09万元、饮食管处4.8万元、理发管处3.6万元。
1988年,投资259.9万元,集中筹建卜奎大街5号楼商场(二百商店对过)和东市场棚户区
市场。同年,新办东五日杂商店、大兴百货商店、荣华百货商店、解放门五金商店、广聚建材
商店、海源五交化商店、五金电工商店、地方产品经销处8个区直集体商店,提前100天完成了
计划。商品销售额2770万元,实现利润I18万元,全行业人均年销售额1847元,人均创利税793
元。
1995年,区直商服业网点32户,职工323人,销售额为1 200万元,比1980年增长35%;利
润25万元,比1980年增长32%;上缴税金14.5万元。劳动局、民政局、教委、工商联、经计
委有53个集体性质的商服业网点,有职工513人,年销售额2524万元,实现利润70.1万元。
1995年区直集体商服业基本情况
表2—60 金额:万元
续表一
续表二
二 街委商服业
街道和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街委)办商服业始于1958年“大跃进”时期。各街道为响应办
集体公共食堂,解放妇女劳动力的号召,组织社会闲散劳力和家庭妇女,筹集少量资金,自力
更生以办食堂、托儿所、服务站等福利事业为中心,全面组织人民经济生活。是年,街委办起
主食品加工供应站5处,各类食堂270处,就餐人员54612人,约占全区总人口35.9%。办各种
托儿所131处,入园儿童6585人。办以国营商店为中心的综合服务站5处,中心服务站54处,共
有各类服务网点600处。形成了以食品加工供应站为中心的公共食堂一条龙;以托幼组织为中
心,以服务站为基础一包到底的服务一条龙;以组织专业洗染店,群众生活服务站,服装缝纫
店三结合的拆、染、改、缝、补、弹的一条龙服务修补网。共组成翻新、j}t,1H网点84处,缝
纫机549台,服务人员843人,据不完全统计,拆洗缝补各种棉夹服装24.6万件。
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上述各网点大部分关闭,转向办代
营饭店、代销店、代购点。1975年,街委共办代营饭店、代销点、代购点46处,从业人员355
人,年销售额约100万元,利润2.6万元。其中,代营饭店20处,从业人员184人;代销店19处、
从业人员105人;废品代购点7处、从业人员66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街委开始注意发展集体经济,便于安置待业青年。同时,由过去
办代营商服业转向自营。1981年,街委办自营饭店、自营商店37处,从业人员347人。其中,
集体性质的饭店28处,职工236人,共安置待业青年111人。办商店19处,职工111名,安置待
业青年17人。年销售额189万元,利润2.6万元。
1995年,街委共办商服网点65处,占全区集体商服业总数的38.46%。从业人员567人,
占全区集体商服业人数的31.23%。销售额6345万元,占全区集体商服业销售额的46.77%。
利润181万元,占全区集体商服业利润总额的36%。税金87.7万元,占全区集体商服业税金总
额的40.94%。
1995年街委商服业网点基本情况
表2—61 单位:万元
续表一
续表二
三 农村商服业
新中国成立前,个别村屯有私人开办的杂货店,经营少量日用杂品和副食品。
1956年,为适应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和并村建乡的要求,建立联合乡供销社,包括宛屯供销
社、宛屯种猪场供销社等3个农村分销店。1958~1963年,宛屯划归铁锋区,联合乡供销总社
改为建华供销社。1968年,开设高峰供销分店。1969年,双合屯增设双合供销分部。
1976年,因经营亏损,双合供销分部撤销,搬迁到曙光村,改为曙光供销部。1977年,高
峰供销部搬迁到光明村,改为光明供销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采取多形式、
少环节、开放式的经营方法,贯彻国营、集体、私营和个体一起上的方针,乡和村共办各类集
体商业网点19户,从业人员384人,有固定资产原值799万元,净值640万元;年销售额2300万
元。
1995年农村集体商服业基本情况
表2—62 金额:万元
续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