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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路运输

第二节 公路运输





  建华区域公路运输起源清朝,客运早于货运。新中国成立前,无论客运还是货运,大多由
个体经营,并且经济效益十分不稳定。新中国成立后,货运和客运市场发生了本质变化,公路
运输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 运输工具

  齐齐哈尔城建于牧区,牛、马、骡、驴自然作为人们最初的驮运工具。随之,木质爬犁
(雪橇)和木质、铁木结构的人力、畜力车问世。清康熙年间,城内外的木质爬犁包括:小爬犁,
长8~9尺,宽3尺;大爬犁,长10尺,宽4~5尺;乘人爬犁,长6—7尺,宽3尺,高0.6尺,
可乘4~6人。车辆包括:独轮车,置一木轮、人推,可载100公斤货物,亦能乘1—2人;平板
车(人推车),木制、两轮;大车(大马车),木轴二轮,轮上亦有嵌铁瓦,马拉,可载750公斤
货物;老牛车,结构同大车,但车辕长于大车车辕;大轱辘车,全部木质,两车轮大于大车车
轮,故称大轱辘车。康熙三十八年(1695年),城内出现2—4人抬的轿子,布帘、木架,多用于
达官贵人出行和民间嫁娶。光绪三十年(1904年),城内出现马拉双轮斗子车(亦称快马车)。光
绪三十三年(1907年),出现四轮快马车(前轮小、后轮大)。

  19世纪末,东洋车(黄包车)从日本流入境内。东洋车由人拉,车上有布篷,防风雨和日晒,
可乘1~2人。这种客运工具是当时城内客运主要车辆。1912年12月,境内出现4名俄国人驾驶4
辆汽车(当时亦叫电气自动车)向墨尔根(嫩江县)方向搞运输,结果因途中迷路而损坏3辆。与此
同时,出现载客小马车,宽3尺,长4尺,可乘2人。胶轮车和胶轮汽包车也相继出现。1914年2
月15日,潘桂延从奉天(沈阳)发回4辆黄包车,同年3月1日,由其创办卜奎城第一所人力车行。

  1915年,卜奎邮站备俄式四轮铁车(达栏大司)3辆,马6匹。俄式四轮铁车由1~2匹马拉,
前2轮小,后2轮大,可乘2~4人。半年,境内出现四轮快马车180辆。1917年12月,境内才由
商人李济堂兄弟购进10辆汽车。1926年,黄包车达到60辆。翌年,境内有人力车行15户,黄包
车142辆。1929年,有18家汽车公司,经营大中小型汽车150台。1940年,境内有四轮快马车700
辆。1943年,有快马车1000辆,黄包车217辆。1945年,国际运输株式会社齐齐哈尔支店有载
货汽车24辆,专业货运马车903辆,及各营业所马车3713辆,人力手推车8辆。翌年,黄包车被
齐齐哈尔人民民主政府取缔。

  解放初期,境内客货运输仍以畜力、人力车为主。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削减城市马车,境
内余专业马车310辆,国有汽车4辆(苏式嘎斯),参加营运客货汽车19辆(个体)。

  1957年,境内参与营运的汽车仍然由进口的来承担。主要有苏联嘎斯、吉斯六、罗马尼亚
依卡洛斯、捷克斯克达,日本同和、丰田等品牌进行货运。而参与长途客运的有罗马尼西依卡
洛斯、捷克斯克达、福特等牌号的客车。1959年,境内快马车彻底被取缔。20世纪60年代初,
我国自行设计自行生产的重载汽车问世。1962年,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解放牌货车(CA—20)和
上海汽车厂上海牌三轮汽车(SH58-1)加入货运市场。同时,有苏联吉斯150型、吉尔164型、嘎
斯51型、匈牙利却贝尔、美国雪佛兰和福特、日本丰田和日产牌等重型汽车营运。到80年代,
货运汽车主要有解放(CA-10、CA-141)、东风(EQ-140)、金杯(sY-130)、北京(BJ-130)、吉尔、
丰田、日野、五十铃等。客运公共汽车主要是国产“哈一型”、“哈五型”和“666型”大客
车。

  1995年,长途货运以机动车为主体,有上海、北京、天津、长春、沈阳等市生产的货车。
同时有美国、日本和中外合资生产的货车。短途货运以个体人力车为主体,农村畜力车仍没有
退出货运市场。客运出现高档(有空调、电视机)大客车,如南斯拉夫桑诺斯、波兰奥托山等。
境内从事短途客运大多是出租汽车(个体)。个体出租轿车多见的是乃兹、拉达和捷达。

  二 客运及管理

  清光绪年间,城内外普遍出现货车“捎脚”现象(行人顺路搭车),可谓客运始源。

  短途客运光绪二年四月(1876年5月),城内出现少许商民以“捎脚”为名,用独轮车或平
板车载客,收取不定量的费用,将“捎脚”商业化。至光绪三十年(1904年),开始出现专业性
短途客运业,所用工具是由俄国引进的马拉双轮斗子车(亦称快马车)。当时短程客运还算景气,
客费低,易被贵族接受。民国初期,人力车(黄包车)开始走人客运业。因人力车车价便宜,客
价也低,加之方便,所以发展较快。此期间的客运多由快马车和黄包车承担。

  1932年4月6日,商人王同文自购8辆大客车(汽车),组建起平安汽车行。嗣后,在境内开
辟火车站至城南迎恩门(解放门)路线。但因汽车费用高,加之乘客愈发减少,终致萧条而告终。
相继又由张景轩自购11辆大、小汽车,维持王同文所辟路线。但卜奎老城客运仍以人力车和畜
力车为主体。因为快马车和黄包车便捷、便宜,可以直接将乘客送到窄巷去处。

  沦陷期间,客运控制在日商手里,因把汽车当成收刮中国人钱财的工具,故日趋走下坡路。
而畜力车和人力车税费偏高,能够出车运客的车主愈发减少。

  解放后,境内有破旧汽车16辆,仅供客户零散租用,价格也较为昂贵。时隔一年,又出现
了5辆私人经营的大客车(汽车),恢复了火车站至迎恩门(解放门)的客运线路。同时,黄包车
开始被淘汰,逐渐兴起的脚踏三轮车承担起黄包车的载客任务。

  1949~1953年,汽车客运的线路仍然只有火车站至解放门一条,直到1954年,才由汽车公
司增设一条由解放门至车辆厂的线路。

  1956年,始建无轨电车线路。1959年末,四轮快马车客运在建华区的大街小巷彻底消失。
1960年,开通了解放门至群英楼的无轨电车线路。1963年,开始淘汰进口旧车,很快国产汽车
承担起了主要线路的客运任务。

  “文化大革命”期间,客运事业基本处于停滞的状态,而城市人口增长迅速,客流量加大,
出现车少人多的矛盾。同时,由于城市发展,民居分布和企事业单位分布发生改变,有的居
点很难乘车。1974年,辟建15路公共汽车线路(火车站至师范学院),并在师范学院对过设汽车
管理站。

  1980年始,在改革开放政策的影响下,客运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一方面国营客运量加大,
根据实际增加和延长原线路;另一方面,开始大幅度地发展国营和个体出租车事业,很快缓解
了客运的人多车少的矛盾。1985年,建华区政管理的出租车48辆。境内拥有公共汽车1.5辆/
万人,无轨电车0.41辆/万人,出租车2.36辆/万人。客运周转量为267千/人公里。

  1988年,由于客运市场实行“放开搞活”政策,个体出租汽车补充了公共汽车客运的不足。
建华区直接管理的个体出租汽车发展到67辆。1988—1992年,始终没有间断对客运出租车的
整顿工作。主要是核发执照,取缔“黑车”,统一征费、统一标志、车场定位。在这期间,区
政府投资1.5万元,修缮出租车服务站和出租车停车场。与此同时,建立起23项管理制度,实
行一车一档一卡管理方法,有效地控制了“黑车”。并且连续3年落实黑龙江省交通厅、省总
工会及新闻单位8家联合发出的文件精神,参加了3届黑龙江省12城市客运出租车“文明杯”竞
赛活动,旨在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客运出租车市场井然秩序,发展客运业。1991年
6月,车主肖怀俊把乘客丢在车上的2万元现金和一台卡西欧微型彩电送回到失主手中,不收分
文酬金,此事在《鹤城晚报》上发表后,在出租车市场上产生良好反响。

  1995年,出现路窄,车多的矛盾。遵循市局有关控制北市区出租车发展的有关规定,严格
控制增加客运出租车数量。同年8月,出租车客运贯彻落实齐市交通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
新闻单位等10个部门联合发出的《齐齐哈尔市客运出租汽车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方案》,改善
出租汽车的服务条件,完善各种管理、服务设施,提高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素质,为乘客提供
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优质服务。在执行这一《方案》中,北大街、站前北大街停车场画
线定位,统一车门标志。年底,管理出租客车365台,客运量131.4万人次,年周转量1172.6
万/人公里。境内公共汽车有8条线路:1路自南苑至八。一,境内有自来水公司、中药厂、
制刀厂、军校街、东市场、菜站、建华厂、北郊粮店等站点。2路自地质三所至南货场,境内
有农学院、西虹桥、防疫站、师范学院、轻工学院等站点。4路自金属公司至工人疗养院,境
内有北大街、建华厂、北大桥等站点。8路自新工木材厂至建华乡,境内有军校街、东市场、
建设路、二十一中、啤酒厂、日杂公司、四二五库等站点。10路自民航路至新明路,境内有二
百、解放门、北关、锅炉厂、北大街、北大桥、新江二街、石棉厂等站点。11路自师范学院至
商业学校,境内有西虹桥、二医院、解放门、二百等站点。13路自建华厂至油脂厂,境内有北
大街、三中、北关市场、解放门、二百等站点。15路自火车站至浏园,境内有轻工学院、林学
院、浏园宾馆、五医院等站点。电车线路3条:101路自火车站至轻工学院,境内有解放门、二
医院、西虹桥、师院、浏园宾馆、林学院、五官医院等站点。104路自西虹桥至西虹桥环路,
境内有二医院、解放门、轻工学院、林学院、浏园宾馆、师院等站点。105路自火车站至西虹
桥,境内有水暖器材厂、解放门、二医院等站点。上述的汽车和电车线路均由国家或集体经营,
实行定点定时承包制。

  长途客运 长途客运始于1915年。是年6月,辟建了卜奎至嫩江线路,全程237公里。所用
工具为快马车,一等客车单程每人收费27卢布30戈比;二等客车单程每人收费9卢布10戈比。12
月,卜奎邮站(区政府南邻)成立,备俄国式四轮铁车(俗称大栏达司)3辆,马6匹。开通了卜
奎至黑河路线,并有明文规定,一位旅客乘车至少要套2匹马,3人乘车必须套3匹马。按马匹
多少收费,1人乘套2匹马的车4角/5公里,2人合乘3角/5公里;另有大轱辘车,1人乘套2匹
马为3角/5公里;2人合乘为2角/5公里;3人合乘为1.5角/5公里。要求每位乘客每经过一
站后交车底费1角。允许乘客携带不超50公斤的行李,手提小件5公斤内免费。1922年,克山籍
商人杨益三开办龙黑汽车公司,辟4条线路:卜奎至讷河、克山、拜泉和安达。其中,营运工
具已配汽车,但仍以马车为主。1929年,城内长途客运仍以私人经营的马车为主。客运线路发
展到8条:卜奎至黑河、嫩江、拜泉、克山、讷河、林甸、甘南、昂昂溪,里程长达1 670.5
公里。

  沦陷期间,长途客运日趋萧条,只有卜奎至黑河、嫩江两条线路维持营运。1938年,原开
辟的线路有所恢复,保持卜奎至黑河、讷河、克山等6条线路,交通工具由马车向汽车过渡,
实行0.06形人公里的运价。但因客车座位少,速度慢,加之公路质量差,通车季节性强,又
因雨天间隔,故仍显不景气。1939年始,长途客运中一t1、站点移向城南,设置在龙华路中央
市场一带,而境内只在北大营设停车点。长途客运中心移出建华区域。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汽车多用于军事,公路汽车客运日趋萎缩,原线路仍依靠民间
畜力车承担。

  1946年,长途客运处于恢复时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境内有至甘南、林甸2条线路营
运,实行客、货混载,载货带客。1950~1956年,客运汽车很少,仍以货带客,以线路定价。
1974年,客车全部国产,“哈一型”占85%。1985年,客货兼运的历史结束,纯粹的长途客运
迅速发展起来。

  1991年,建华区政所管理长途个体汽车只有一台“中巴”(面包车),载运齐齐哈尔至大高
梁乘客。1995年,市客运总公司在中华路中段、建华区政府北侧设长途汽车客运站,担负着齐
齐哈尔市至北部各线的载客任务。同年,市交通局发出《关于统一齐昂、齐水两客运线路客班
车运价的通知》,规定凡起、止在齐昂、齐水线内的长途客车不分快慢、大小型车、高低档车
一律按人公里0.10元计价,起码价为1元。而长途客运在境内起点的有至甘南、林甸、讷河、
克山、扎龙、富拉尔基等线路。票价一般以里程计价,普通大客0.20形人公里。

  三 货物运输

  1912年冬,境内出现汽车货运。俄国商人首创卜奎至黑河的长途运输业,经营4辆汽车,
每月往返4~5次。因中间路途较难行走,每次单程也需行车20小时左右,中间还要停宿2夜。
自此,中、俄商人相继开办汽车行(厂),经营城内运输和通往黑河、克山、拜泉、安达及毗邻
各县长途货运。1929年,货运线路北抵甘南、黑河,南及彰武,东通林甸、拜泉。时为土路运
输,齐黑线效益好,主要输出粮食、皮毛等土特产品,输入生产生活用品。而承运主多半独车
行动,装卸货物均由自己完成。

  民国期间,城内外短程营业性货运主要以人力、畜力车为主,货源较少。

  沦陷后,货运业(汽车和畜力车)全部被日本商人和官方垄断,至1941年,民营汽车运输业
趋于崩溃,仅有-d,部分畜力车维持城市内短途货运。

  1946年解放后,长途货运有所复苏。但主要表现为以人力、畜力为主的城内外短程货运。
由于支援解放战争,所以货运量较大。新中国成立后,货运事业有所发展。但由于市中心南移,
货运主要表现为市内短途运输。

   风帆马车




  1950~1955年,境内有2处运输办事处和3个停车场,货运均为个体,进行生产生活资料运
输。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后,货运发生本质性改变。由于城市基本建设步伐加快,货物
运输明显增加。农村部分车辆步入城市,加入货运队伍。1957年,农村出车342辆(主要是畜力
车),全年完成货运量190.2千吨,货运周转量768.3千吨公里。1958年“大跃进”,货运职
工敢想敢干,勇于发明创造,不断放“卫星”。推行汽车“列车化”、马车“四轮化”,采取
自卸马车、风帆车等货运办法,实行双班作业,歇人不歇车,多拉快跑,开创“奇迹”,运输
效率日趋提高,货运量明显增加。是年,完成货运量843.3千吨,货运周转量为2761.2千吨
公里。

  1960年,有畜力车运输社、红旗手推车运输社、建华装卸队、人力和畜力车服务队,职工
1145人,车辆842台,牲畜632头。市场出现运量大于运力的矛盾。为充分发挥各运输队作用,
开展“车吨月产万吨公里”的比学赶帮超的竞赛活动。年货运量完成970千吨,货运周转量达
3231.8千吨/公里,收入328万元。货运物资结构主要包括粮食、钢材、煤炭、蔬菜和农用、
基建物资。1965年,有计划地凋配运力和加强货运车辆管理。为缓解民运木材和煤炭的矛盾,
对木材二营和煤建二营运输队进行合理调整,组成民用煤和木材运输组,运价低廉,随叫随
到,为民解困。

  “文化大革命”期间,严格禁止个体私营运输。建华人民公社(区)于1974年重新组建3个
运输队,即以煤炭运输为主体的煤建二营运输队;以承运蔬菜、水果为主体的水果站运输队;
以承运生产生活用品的东市场运输队。各运输队的性质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3个队共有非
机动车242台,其中人力车124台,畜力车118台。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货运仍实行集体管理。建华区3个运输队共有机动车11辆,
畜力车256台、人力车126台。1983年,货运开始体制改革,新增人力、畜力车87台。3个运
输队年收入170万元。

  1985年,区属运输队和运输企业全部实行承包责任制,货运发生质的变化。各运输队改过
去等客上门为主动出去找客,揽活,不仅运输大宗货物,也承运零担货物。翌年,所属3个运
输队、副业车组共有职工526人;有载货汽车199辆、胶轮拖拉机151台、四轮拖拉机241台,出
现车多货少的矛盾。1988年,货运量1327千吨,货运周转量7231千吨公里。

  1990年,货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始走进市场。是年上半年,完成货运量456千吨,
货运周转量达4439千吨公里。城市内短程运输货物结构由偏重生产资料转向偏重生活用品,
家用电器和木器家具一类用品占有一定比例。1993年,星火开发区、龙沙路、中华路、第二百
货公司、煤建二营等地带均有货运停车场,货运表现出异常活跃的景象。长途运输有“空车配
货”,货主方便,价格面议。1995年,货运竞争机制表现积极,在区政管理范围内,重型机动
车基本退出短途运输领域。畜力车在煤建二营、省木材公司门前、东市场等场地定位,人力车
在北大街、龙沙路、中华路、卜奎大街等地段14处停车场定位。在这些停车场中有小四轮拖拉
机125台、三轮农用(机动)车91台、人力车381台、畜力车142台,主要进行生活用品和小型生
产资料的短途运输。年货运量2861千吨,货运周转量7037千吨公里。

  附

  齐齐哈尔市第二运输公司 1970年4月,由先锋运输社、龙沙运输社、新曙光运输社、红
卫运输社、铁锋运输社、反修运输社、火车头运输社、光明运输社、建华运输社、红旗运输社、
新兴运输社和包装托运服务部12个单位合并,建成齐齐哈尔市运输联社。1974年2月15日,改
为齐齐哈尔市第二运输公司,地址在今中华街派出所北侧(齐市鞋厂西邻)。时有职工1781人,
各种车辆1 151台。其中,4吨位汽车8辆、1吨位3轮汽车33辆、畜力车641辆、货运人力车469
辆。当年完成货运量2758千吨,货运周转量13957千吨公里;产值246.4万元,利税23.5万
元。1983年,将5个运输队调整为8个运输分公司,同时组建运输建筑工程公司。是年12月末,
第二运输公司迁址,移出境内驻铁锋区(龙沙路101号),时有职工4044人,各种生产车辆586
台,年货运量2655千吨,货运周转量达26130千吨公里。

  四 货物运输管理

  公路货运管理始于民国初期。1912—1954年,为民间运输管理阶段;1955~1983年,为运
输市场管理阶段;1983~1995年,为运输行业管理阶段。

  民间运输管理阶段 1912—1954年,主要负责民间私营车行、公司的开业、歇业资格审批
和运营。民国初期,由黑龙江省城警察厅负责对私有车辆营运者进行登记。1921年7月,第一
部《管理货运车辆章程》出台,对营运车辆及运价有所规定。1929年12月,经黑龙江省长公署
批准,由16家汽车公司组合省城营业汽车同业公会(址在隆福胡同,卜奎旅社附近),由孙级三
出任同业公会总董事长,协调运输车辆及货源分配。

  沦陷后,运输管理被日本侵略者控制。伪政府将车辆运输分为“国营”和“民营”二部分。
“国营”汽车运输由伪铁道局汽车课控制;“民营”汽车运输和民间马车、人力车运输由伪
国际运输株式会社支店及其下设的营业所管理。

  解放后,私营车辆由嫩江省运输公司直接管理,运输价格一般采取议定。

  新中国成立后,公路运输归人民所有。1950年10月,齐齐哈尔运输公司与东北荣军运输公
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合并为黑龙江省公路管理局齐齐哈尔运输公司,建华区域设煤建二营和东市
场两个营业所,负责建华区域内的民间运输,至1954年1月始,执行《齐齐哈尔市公路运输暂
行规定》。

  运输市场管理阶段 1955年后,主要是规范运输业,对单位和私人运输采取持证管理。1956
年初,贯彻《齐齐哈尔市营业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对境内从事营业性车辆进行整顿,包括
私营客、货汽车,快马车、畜力车、三轮车和人力推货车,核发执照后方可运营。同年,实行
公私合营,个体运输人员走合作社道路,组成东菜市、二营、建华、龙沙等8个初级运输社。1958
年,合并为3个高级运输社。1959年,为满足“大跃进”运输量增大的要求,机关、企事业单
位、驻军部队车辆加入货运,重点运输钢材、原铁及焦炭;农村一些畜力车主要营运粮食和
农用物资。无论市场营运车辆还是各单位车辆,均由市运输调度室统一调度。

  “文化大革命”期间,严格控制私营车辆进入市场。1967—1976年,执行《齐齐哈尔市革
命委员会关于加强运输市场管理条例》,个体运输者必须持证运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
以自运自货名义搞社会运输,同时不经批准一律不准成立运输队(站)。实行“三统政策”:统
一调度、统一运价、统一结算运费。

  1977年,对私人运输采取利用、限制、改造政策。打击非法运输车辆158台次。翌年,提
出物资运输“三优先”:支农物资、战略物资和外省市物资优先;做到“三搞好”:搞好民间
运输,搞好煤、木材运输和搞好运输质量。年运输量完成1189千吨,周转量8034千吨公里。
1980年,遵循市交通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运输三统管理、整顿运输市场通
知》精神,凡是外地流入区域内搞营业性的车辆一律清除,对建华乡(包括所有农村)进城营运
车辆重新核查、登记,农用拖拉机一律不许在城市内营运。

  运输行业管理阶段 1983年8月15日,以《黑龙江省公路运输管理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下
发为标志,货运管理进入运输行业管理阶段(1983年8月至1995年)。在这个阶段,经济体制改
革步伐很快,从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货运业全面推向
市场。因此,在管理上主要表现为运输改革,下放权限,搞活运输市场。

  1983年,从市政到区政均采取放宽城乡运输政策,个体或联户可以购置大、中型汽车进入
货运市场,拖拉机营运只要向区工商局提出申请,运输管理站核发营业执照,便列入运输计划。
同年,新增畜力、人力车87台,运输量比上年增长9.8%。1984年6月25日,市公路运输改革工
作会议以后,区政府贯彻会议精神。,实行国营、集体、个体三者一齐上的运输方针,区政运
输管理任务加重,业务范围由区政性管理扩展到区域性管理。运输业开始实行全员承包制:第
一运输队由白淑珍承包,第二运输队由宋若玉承包,副业车组由马春华承包。1986年,实行政
企分开,各运输单位全部走入市场,计划运输体制被市场竞争机制所代替。

  1988~1993年,每年都要有针对性地对货运市场进行整顿。其主要内容是检查各种车辆货
运手续,取缔无证营运;核发执照;整顿市场秩序;建立停车场地,完善各货运市场功能。6
年间,出动2500人次,检查车辆2300台次,取缔黑车210台次,罚款近万元。与此同时,开展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活动,实行“两公开、一监督”:车辆运输管理公开,手续办理公开;采取
民主(职工)群众监督,在领导层和特权人员中严格禁止行贿受贿。

  1990年,在龙沙路建立货运市场一条街,并投资1.5万元成立了市场办公室,直接办理车
辆营运手续,积极为齐齐哈尔市北三区(龙沙区、铁锋区和建华区)货主服务。1991年,根据齐
交联发[1991]111号文件精神,清理整顿“私车公挂、公车私挂”。1992年,下发了《建华区
道路运输市场治理整顿实施方案》,对个体和联户采取先请编,后购车的发展货运方法,缓解
了车多货少的矛盾。1993年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公路运输“125工程”。即“一个中心”、
“二个规范”、“五个体系”。“一个中心”:以贯彻《条例》和《实施细则》,深入整治、
培育和完善运输市场为中心。“二个规范”:全面推行公路运输管理规范化和公路运输经营规
范化。 “五个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包括运输发展调控系统、生产调度系统、企业经营指
导系统);市场管理体系(包括经营管理系统、质量管理系统、价证管理系统);生产组织体系
(包括客运站系统、货运站系统、涉外运输系统);基础工作体系(包括行业统计系统、财务管
理系统、人员培训系统);监督保证体系(包括监察审计系统、技术管理系统、市场监督检查系
统、政治思想工作系统)。在实施“125工程”中,进行了运输体制改革,整顿了运输市场秩序。
个体货运车控制在150台以内;以龙沙路货场为重点的偷税漏费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以解放门
停车场为轴的车辆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调度、统一货源、统一结算;新开辟线材厂地段、203
医院门前地段等4处停车场。发展并规范星火开发区钢材货运市场、建华乡农贸货运市场、四
二五库货运市场和畜力车停放定位2处,人力车停放定位14处。

  1995年,黑龙江公路运输“125工程”验收。建华区货运管理井然,车辆统一着色,运价
合理,“黑车”现象基本杜绝,为建立统一有序、开放竞争的货运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据
不完全统计,除星火开发区钢材市场、建华乡农贸市场货运市场和四二五库货运市场外,还有
煤建二营、城乡路、省木材、家具等货运市场;中华路、龙沙路、北大街、浏园等地段均设有
货运停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