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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生产计划管理

第一节 生产计划管理





建华区执行生产计划始于1946年5 月。彼时一区、五区、六区政府落实市政府下达的生产
指标,主要任务是恢复生产、保证供给,支援解放战争。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至3 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再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
划头一年后,各区(一、五、六区)政府虽然已设立工业、商业管理部门,但区域性经济发展
总体计划却没有独立编制,各业生产、生产各部门均执行市政府颁布的生产计划。

1958年,国家地方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合一”,区政府管理权限有所扩展,特别是区域性
经济发展纳入了区政管理内容。建华人民公社(区)设立了经济计划委员会,开始按市政府要
求编制区域性发展规划。翌年,向辖区内各企业(工业、商业)下达生产计划指标,并及时对
企业执行计划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至1962年底国家第二个五年计划完成,主要受“三
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影响,浮夸风严重,生产各项指标制订得偏高,要求
地方工业星罗棋布,城乡遍地开花,要求农业实现电气化、机械化、水利化;生产达到多种经
营化、绿化、卫生化、科学知识化,做到蔬菜、肉、蛋、鱼、米、瓜果,乳制品自给,完成
《农业发展纲要》所提出的任务。

“文化大革命”期间,经历国家“三五”、“四五”两个五年计划(1966~1975年),由
于受“革命”冲击,生产计划编制工作有所削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中心工作由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国民经济走上快速发展
轨道,国家推行“以计划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济发展方针。到第六个五年计划开始(1981
年),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遵循“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方
针,有的放矢地进行编制生产计划。1985年,工业进行联营联合,实现快步发展;农业实行家
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超额完成计划。国家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1991~1995年),建华区经济
管理对象仅限于区管企业(工、商、建),而且经济计划管理实行宏观调控。但全党抓经济工
作表现得尤为突出,生产计划具有权威性,各生产企业除无条件完成上级(市、区、街道)下
达的计划任务外,还根据本区资源和地缘优势的实际来加快经济发展速度。

一 工作机构

1958年,地方管理机构实行“政企合一”,成立建华人民公社(区),设经济计划委员会,
主任由韩跃兼任,后由张铭珍兼任。其主要任务是执行上级生产计划,编制和组织落实区域性
生产计划。1967年7 月,成立生产委员会,担负工业、商业、建筑业计划工作和管理区域性生
产建设。生产委员会的领导由军代表、群众代表和机关干部代表组成。1970—1972年,魏子仪
和李殿丰先后担任主任。1985年11月,在原工业科的基础上,组建建华区经济计划委员会,主
任由方永彬担任,编制8 人。主要任务是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发展经济的一系列方
针政策,落实市生产计划指标,编制、调整、监督所属企业生产计划。1991年后,由王殿清担
任主任。1995年,建华区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由张绍荣担任,编制11人,内设办公室、财务审
计科、生产科、企业管理科、技术监督科、计划统计科、经济协作办公室。

二 管理权限

新中国成立后,3 年经济恢复时期至国家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1962年),计划管理的权
限基本不在区级,区级主要执行上级下达的生产计划,努力完成各项生产指标。1958年,中央
推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加强协作,共同管理”的计划工作方针,开始实行分级管理。翌
年,建华人民公社(区)经济计划委员会开始按照市汁划委员会要求,编制、下达和平衡各企
业生产计划,其工作做到对上级(市政府)主管部门、本级政府及下属企业负责。实行“条条”
和“块块”管理相结合的“双轨制”。至1963年,中央决定“双轨制”管理改为中央集中领导
下的以“条条”为主、“条块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区级国民经济计划权基本上收,除完成
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外,区级灵活支配的权限剩得很小。这种管理体制一直延续到1978年党
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84年6 月,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布《关于改革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
定》,要求计划管理实行“松绑”、“放权”,重点向加强宏观经济调控、搞好长远发展战略
规划方面转移。翌年,建华区委、区政府加强了对生产计划工作的领导,配备了得力人员,搭
成了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强化区管企业生产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所编计划限于产值、利润等生
产指标,而企业用工、工资等权限已经放开,可由企业自行安排。至90年代,企业生产、经营
权基本放开,组织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均有自主权。而生产计划仅为上一级组织考核的生产指
标而已。

三 编制程序

建华区生产计划编制程序自始至终遵循省、市在各时期的不同规定来进行的。新中国成立
初期,境内经济细胞(企业)以个体和私营为主体,区级政府对其管理属于松散型,加之市级
实行统一管理,区级生产计划的编制程序基本为自上而下颁发控制数字。同时,自下而上呈报
计划草案和执行上级(市、区)下达计划的情况。各区(一、五、六区)和各口(工业、农业、
商业)直接向市计划委员会或主管部门报表。60年代初,根据黑龙江省政府对计划编制程序提
出的新要求,从市到人民公社(区)均做了调整。基本采取“两上一下”或“单轨下去双轨上
来”的原则进行。建华人民公社(区)经济计划委员会按照市计划委员会下达的控制指标进行
分解,并将分解后的指标下达到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各企业根据下达指标的要求编制有关计
划,并上报经计委,同时抄报各业主管部门。经计委将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经公社(区)党
委批准后,再上报市计划委员会。嗣后,公社(区)经济计划委员会便执行经市计划委员会平
衡后再次下达的计划指标。70~80年代,对上述程序有所调整,但主调不变。而到90年代却有
了较大程度的变化,基本采取“一上一下”程序,即各基层企业执行自己按上级(市、区)要
求制定的上报生产计划。1994年以后,市、区委强化经济管理,要求企业不折不扣地执行下达
的计划指标。1995年,建华区经济计划委员会按照市计委下达的生产指标来编制区级计划,然
后把计划指标下达到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

四 计划种类

各区政府(一、五、六区)自1946年5 月开始组织生产起,至新中国成立后的3 年经济恢
复时期,主要执行上级下达的短期计划(月、年度)。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
年),执行市计划委员会下达的短、中期计划。1959年始,建华人民公社(区)经济计划委
员会开始依照市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划精神,编制月份、季度、年度短期生产计划。而3 ~5
年的中期计划和6 一10年的长期规划也开始编制。有《1958~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主要遵
循“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农村实现自给
自足和满足城市副食品需要。因受政治形势影响,各项指标定得比较高,与实际完成的指标存
在着距离。至80年代,编制生产计划主要表现为短期计划(年、季、月)。中期计划有《建华
区1985~1987年经济发展规划》,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执行《中共
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改革促进生产,实现建华区经济大发展。规划的主要指标
为:1987年总收入11 066万元,年递增19%。其中,集体经济产值3810万元,年递增9.5 %。
90年代初期,企业推向市场,而做为区级宏观调控计划却要求严格,编制和执行都有相应的措
施。1994年,落实省委提出的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战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区、街企业及
第三产业。依照市委提出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到2000年翻两番的要求,制定了1995~1997年经济
发展规划,提出国民生产总值到本世纪末(2000年)提前3 年翻4.2 番的战略目标,社会总产
值实现9600万元。

五 专业计划

各专业计划主要包括工业、农业、商业、建筑安装业计划。每个专业计划在全区生产计划
中所占的地位和比重由各业在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状况来确定。50—60年代,工业和农业计划在
编制和执行上得到同等重视。虽然工业产值大于农业产值,但农业受国民经济发展方针指导,
在投放的人、财、物上均不少于工业。而到70年代和80年代初期,由于经济管理权限上收,区
属工业仅剩乡镇企业和区、街工业,故农业成为区政经济管理的重点。农业发展计划从产值到
蔬菜品种,从种植业到副业(纳入农业计划),从收入到利润都编制得比较细。同时,对计划
的贯彻落实也采取较有力的措施。建华乡在这个时期有长足的发展,成为全省首富乡之一。进
入90年代,由于得益于“招商引资”,工业和建筑安装业一跃而上,在全区计划中占据了重要
位置。